●法官杜麗冰 資料圖片
●法官彭寶琴 資料圖片
●法官陳嘉信 資料圖片

涉於幼園外及高院洗手間張貼 被控「展示煽動刊物」罪

審理犯香港國安法首案的國安法指定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繼上月27日裁定被告唐英傑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罪成當日,遭電話恐嚇會放炸彈及會斬死他們後,於翌日(28日)及判刑當天(30日),亦遭狂徒分別在上水一幼稚園外和高院大樓洗手間內張貼侮辱及恐嚇海報。警方經調查,上周五(6日)拘捕一名涉案男子交由警方國安處跟進後,昨日落案控告該男子「展示煽動刊物」罪,今(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警方昨日證實,新界北總區刑事部探員於上周五(6日)上午,在上水區以涉嫌「煽動意圖罪」拘捕一名41歲的本地男子。指該男子涉於上月28日及30日,分別在上水天平邨一間幼稚園外,以及中區高等法院大樓公共洗手間內,張貼侮辱及恐嚇3位處理首宗犯香港國安法案件的法官的海報。

警方其後經進一步調查,發現該名男子亦懷疑管有一批帶有煽動意圖的海報,案件遂轉交警方國安處跟進,並在昨日落案控告該名男子「展示煽動刊物」罪,今日下午押解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辱罵杜官再威脅:放炸彈炸你

翻查資料,香港國安法指定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是審訊犯香港國安法首案及判處被告唐英傑監禁9年的法官。3人於上月27日裁定被告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罪成後,當日下午5時即接獲恐嚇電話。其中,杜官接到的恐嚇電話由一名職員接聽,對方是一把男聲,先辱罵杜官為「狗官」,再威脅稱:「我會放炸彈炸你。」隨後,對方繼續辱罵和恐嚇另外兩名法官:「我會斬死你哋,將你哋放血。」案件現由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跟進調查。

首宗犯香港區國安法受審判刑的案件,當中24歲被告唐英傑,因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時」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飆車「播獨」,其間連衝警方4道防線並撞傷3名警員,他早前在高等法院經審訊後,於上月27日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成立,並於上月30日判兩罪共囚9年,另取消他的駕駛資格10年,並充公涉案電單車。

根據香港法例第二零零章《刑事罪行條例》第十(1)(C)條,任何人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屬犯罪。第一次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兩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3年;煽動刊物則予以沒收並歸予官方。此外,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管有煽動刊物,即屬犯罪,第一次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1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兩年;該等刊物則予以沒收並歸予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