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黑衣站立者)。圖為他去年12月手持「港獨」標語與「Lunch 仔」李國永在中區警署外被捕。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修例風波中活躍於暴動現場、自稱「第二代美國隊長」的「播獨」常客馬俊文,涉嫌去年8月在金鐘太古廣場違反「限聚令」。他拒交罰款及否認控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他無律師代表下親自盤問控方警察證人及批評警員「判斷錯誤」。裁判官王證瑜裁定本案表證成立,被告今須出庭自辯。由於馬另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中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要繼續還柙。

被告馬俊文(30歲),被控兩項違反「限聚令」。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8月15日分別在下午5時02分至5時10分、以及5時17分至5時31分這兩段期間,在金鐘道88號太古廣場外,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參與受禁群組聚集。當時,馬與另兩名非法集會常客「Lunch仔」李國永、老婦人鄭潔嫦一同參加所謂「梁凌杰祈禱悼念會」,並拒絕警方警告離開,其後被警方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李國永和鄭潔嫦已繳交罰款故毋須出庭。

當時隸屬中區保安事務小組的督察、控方證人朱福弘昨日作供指,當日下午4時46分,他目睹被告與李國永一同身處太古廣場中庭。其後,兩人離開太古廣場並步行至金鐘道南行線行人路,手持白花閉眼「默哀」。這時,鄭潔嫦加入,三人相隔不足1米並排站立,被警方兩度票控仍拒絕離場。

馬俊文昨日自行盤問控方證人時承認當時3人確曾「企埋一齊」,但聲言「只係幾分鐘囉」,並稱「我覺得佢(警方)判斷唔正確囉,我哋無犯罪(限聚令)」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