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汶羽 觀塘區議員

自夏寶龍主任提出告別劏房和籠屋後,社會各界再次聚焦房屋問題,提出如何做到告別劏房和籠屋的成果及指標。特首指要靠全社會齊心覓地,引起了一系列探討,如有人提出善用郊野公園邊緣地帶、祖堂地等等。

當然持續創造土地是需要的,穩定、持續、有序的土地供應也是需要的。可是,土地供應是房屋供應的其中一個因素而已。香港租金貴、樓價貴,籠屋和劏房的出現是供不應求造成的表象而已。增加土地供應是一個思考方面,如何消滅籠屋和劏房的存在又是另一個思考方向。

每次討論房屋議題,很多人會將新加坡的組屋視為學習榜樣,期望香港的房屋市場也以置業為主。置業是每個香港市民的期望,但不是一時半刻可以辦到的事。政府不應提高市民置業期望,反而更應做好期望管理。在房屋政策上,首要處理市民的居住問題,而非置業問題。習主席也一再強調國家的房策方針是:「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

公屋輪候時間長,籠屋和劏房湧現,歸根究底是市面的住屋供應不足。過去十年的香港房策,從沒將住屋及置業需求分開處理,反而過度着眼處理置業問題,更把輪候公屋與置業掛鈎。綠置居、租置計劃等,已經吸引了為數不少有置業需求,但沒有迫切住屋需要的市民,湧進公屋輪候名單內,一再延長公屋輪候時間。

糾正房屋政策,政府需要先處理市民住屋需要,之後才鋪好市民置業階梯。市民先要有一個安定居所,之後才拾級而上置業。在覓地同時,更應將市民住屋及置業需要分開處理。糾正房策才可告別劏房和籠屋,否則再多的土地也無補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