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攬炒派和黑暴於前年修例風波中引發元朗7·21暴動,發生「白衣人」和「黑衣人」打鬥致多人受傷,警方事後拘捕多人,其中8名「白衣人」被控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除一人脫罪外,餘下7人昨日分別被判囚3年半至7年不等。有被告家人及立法會議員聞判後稱判刑過重。
7名昨日被判入獄的被告,分為被裁定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罪成的黃英傑(50歲),判囚3年6個月;鄧英斌(63歲),判監3年9個月;蔡立基(41歲),判監6年。被裁定暴動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成的吳偉南(59歲)則判監4年。
被裁定兩項暴動、串謀有意圖而傷人及有意圖而傷人罪成的鄧懷琛(62歲),判囚7年,是區域法院可判的最高刑期。在開審前承認暴動罪的林觀良(50歲)則判囚4年8個月;林啟明(45歲),判囚4年8個月。
家屬質疑判刑過重
主審法官葉佐文昨日判刑時指,當日的閉路電視看到一眾「白衣人」浩浩蕩蕩走到元朗車站,自組「武裝力量」,宣示要自行執法保衛受難家園,其間有市民被困在列車內遭毆打,事件「造成社會恐慌」,判刑須有阻嚇力。
被判得最重的被告鄧懷琛的妻子昨日舉行記者會,批評判決不公,而7年監禁實在是過重,但她沒有錢上訴。鄧妻哽咽說,丈夫是無辜被牽連:「因為我哋居住喺嗰度(元朗),我哋工作喺嗰度……當其時我老公有上去(元朗站)望吓,亦有上去問吓啲人……」
她說:「丈夫只是一個小小的普通村民,愛護自己的家園,保護自己的村莊,卻估唔到飛來橫禍、六月飛霜。」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在接受傳媒訪問時指本案判刑太重,並形容元朗事件並非一宗普通案件,而是「顏色革命」中的一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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