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發區「金10條」 吸引企業落戶人才引進
廣州市近日出台新政大力推動金融科技發展,《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促進金融科技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下稱「金融科技10條」),從金融科技企業落戶到成果轉化、應用到創新、人才引進到金融科技生態打造,建立全方位扶持體系,並首次明確支持四類金融科技企業。對於新註冊或遷入的金融科技企業,包括落戶補貼、場地租金補貼等在內最多可獲2,000萬元(人民幣,下同)扶持。此外,還將聯合騰訊雲、京東科技等建設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科創中心,加強與新加坡、香港的金融科技合作,開展跨境貸、跨境資產轉讓等試點工作。●香港文匯報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
廣州開發區是廣州實體經濟的「主戰場」,發展金融科技優勢十分明顯。該區擁有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項目超過100個,高新技術企業逾2,100家,擁有華南最大的科技孵化集群。在政策基礎方面,近3年該區先後出台「風投10條」、「金融10條」、「綠色金融10條」及「區塊鏈10條」等金融業扶持政策。
落戶首年100%納稅額返補
此次的「金融科技10條」,在延續以往政策的基礎上,出台更具針對性的支持措施。以落戶扶持為例,新註冊或新遷入的金融科技企業按實收資本規模進行補貼,實收資本1,000萬元以上補貼100萬元,1億元以上補貼800萬元,5億以上補貼1,500萬元。入駐後,購置辦公場地費用補貼10%,最高可達500萬元。
同時,企業落戶後連續3年給予經營貢獻獎,第一年按照其納稅額的100%進行返補,之後兩年返補60%。
新政還支持金融科技企業創新應用,對自主研發的金融科技產品及服務進行推廣應用,且年度實際收入累計達到3,000萬元以上的金融科技企業,按其年度實際投入研發費用的10%給予一次性補貼,每家企業最高補貼100萬元。
人才補貼每年最多50萬元
企業金融科技人才也有專項補貼。年度應納稅所得額達到30萬元以上的高管人才和業務骨幹人才,按其個人應納稅所得額的15%給予補貼,每人每年最高補貼50萬元,單個企業最高可10人享受個稅補貼。
廣州開發區金融工作局發展處負責人黃宗超告訴記者,新政堅持「守正創新」,即讓金融科技服務實體經濟。「主要體現在3方面,一是用人工智能、大數據、雲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精準嵌入金融服務,實現產業之間的深度融合;二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融資繁問題;三是加強科技手段應用,實現以『網點辦』為主的線下模式,升級為『雲上辦』、『掌上辦』的線上線下結合模式。」
廣州開發區金融工作局局長湯克明說,為布局金融科技產業,接下來將推進新技術在數字供應鏈金融、跨境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及知識產權金融五大領域的深層次應用。
加強與星港多方面合作
「我們將與新加坡、香港開展合作。比如以穗港智造特別合作區等為載體,進行金融科技創新合作,開展跨境貸、跨境資產轉讓、設立金融科技聯合實驗室等創新合作。」
隨着「金融科技10條」出台,廣州開發區將推動一批金融科技重大項目落地。該區將建設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科技創新中心,重點集聚供應鏈金融、工業互聯網、金融雲、人工智能、區塊鏈、大數據等金融科技項目。項目建成後,預計吸引100家以上金融科技及相關企業進駐,預計年實現交易額1,000億元。
廣州開發區支持四類金融科技企業
1、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金融科技企業。
2、持牌金融機構直接持股比例不低於30%且擁有實際控制權的從事金融科技業務的企業。
3、運用人工智能、區塊鏈、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及生物識別等相關技術為持牌金融機構提供智能信貸、信用甄別、風險管理、資產定價、市場營銷、支付結算及智能投顧等金融科技服務,促進金融業轉型升級,連續2年主營業務收入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且金融科技服務業務佔比不低於年度主營業務收入30%的科技企業。
4、其他致力於推動人工智能、區塊鏈、雲計算及大數據等信息技術與金融業務深度融合,推動金融業發展提質增效,經區金融部門認定的金融科技企業。
香港文匯報記者 敖敏輝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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