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鼓吹顛覆國家政權,造謠成性,煽暴煽仇,自陷絕路,大快人心。但有人質疑,回歸前的香港可容下《蘋果》和《文匯》、《大公》,新聞自由報業百花齊放,如今國安法之下,香港還有沒有新聞自由容得下「守法但礙眼」的媒體?要澄清這種似是而非的質疑,只要搞清楚以下三個問題:世界上有哪個正常的國家,允許存在《蘋果日報》式大肆鼓吹挑戰國家憲制的「新聞自由」?有哪個正當媒體,把《蘋果日報》式炮製、散播假新聞當做「新聞自由」?在任何一個正常的社會,怎麼會容忍《蘋果日報》式煽動仇恨、撕裂社會族群的「新聞自由」?以能否容忍濫用新聞自由的《蘋果日報》,作為是否有新聞自由的指標,這種思維實在是對新聞自由的曲解和諷刺。

不可否認,世界上很多國家和地區存在不同立場的媒體,但在任何一個正常的國家,社會和業內共識是,新聞自由不能成為推翻憲制的護身符。美國《紐約時報》和《霍士新聞》立場涇渭分明,但是美國的媒體從來不會也不敢像《蘋果日報》一樣肆無忌憚叫囂「攬炒」國家、推翻美國的資本主義憲制;英國的主流媒體也不敢主張以暴力手段推翻君主立憲制。《蘋果日報》以顛覆中央和特區政府為己任,明目張膽挑戰國家憲制秩序,能視為行使正常的「新聞自由」?

求真求實是傳媒的最根本專業操守。媒體若不能肯定消息真偽,一般不會報道;如果事關重大公眾利益,報道時也會如實向受眾交代,若發現失誤亦會公開澄清。去年美國大選,總統特朗普在沒有實質性證據的情況下,多次指責民主黨選舉舞弊。他在白宮發表演講時,美國多家主要媒體中途停止直播,質疑其言論不實;支持特朗普的《霍士新聞》雖進行了全程直播,但其後的報道也認為,特朗普最好有真憑實據。而《蘋果日報》呢?造假新聞層出不窮,修例風波期間更編造出「太子站死人」「新屋嶺性侵」「爆眼女」等「代表作」;即使謠言逐一被揭穿,也從來避而不談,更遑論認錯。香港如果是一個正常的社會,何以能允許《蘋果日報》享有造謠的「新聞自由」?

媒體如果為達到政治目的,煽動仇恨、撕裂社會族群,更為政治和社會倫理乃至法律所不容。仍以美國大選為例,今年1月6日,在特朗普煽動下,一群支持者暴力衝擊美國國會,震驚全球,當時沒有一個美國主流媒體為特朗普站台,反而對其口誅筆伐。為什麼?因為哪怕是支持特朗普的媒體也知道,偏離法治和道德底線,就失去了在一個正常社會立足的基本價值支撐。《蘋果日報》長期挑撥香港和內地的矛盾,激化香港所謂藍黃之爭,煽動族群仇恨,完全悖逆香港自由包容的基本社會價值倫理,這種惡行還不算玷污新聞自由?

一句話,《蘋果日報》是香港新聞自由的大敵,而不是香港新聞自由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