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 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社會主義經濟是在公有制基礎上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

1992年 中共十四大正式把「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確立為經濟體制改革目標,提出「要使市場在社會主義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

1993年 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制定《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

2003年 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

2013年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2020年 中共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