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前年8月5日有煽暴派發起所謂的「大三罷」,當天示威者在多區堵路破壞,其中4名男女被控在天水圍參與非法集結和拒捕等6罪。案件原定於今日(18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惟其中報稱任職救生員的24歲男被告未有到庭,法庭向其發出拘捕令。裁判官李志豪不排除被告或因突發事件未能上庭,遂將案件押至下周一(21日)再開審。至於另一名任職教學助理的22歲被告則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器具罪,判刑將於本案審結後一併處理。
被告依次為女教學助理李凱兒(22歲)、科大男學生莫雋晞(24歲)、男救生員蓋世權(24歲)及中六女生彭海兒(19歲)。4名被告同被控於去年8月5日在天水圍天耀廣場外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李、莫和蓋3人另被控於同日同地抗拒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女警員18372蘇昭蕙、男警員19656黃家濠和男警員21740李家駿。彭再被控於同日同地另一情況下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李亦被控於同日同地沒有按照通訊事務管理局批給的適當牌照行事,而管有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即1個無線電收發機。
第三被告蓋世權今早未有到庭,他的代表律師表示未能聯絡他及其家人,申請終止代表被告;控方則申請發拘捕令。李官表示,不排除第三被告或因突發事件未能上庭,但因今日審訊時間只餘數小時,而明天又是周六不開庭,遂決定押後案件至下周一正式開審,好讓辯方在這段時間聯絡第三被告。不過他直言,「如果一個周末都聯絡唔上(第三被告),星期一佢都唔會出現」,最終向其發出拘捕令,餘下被告獲准保釋。
責任編輯:
蔡洋子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