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葛婷)「35+初選」案中47名攬炒政棍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在裁判法院被拒保釋的時任西貢區議會主席鍾錦麟,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同被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杜麗冰拒絕。杜官昨日頒下書面判詞指,被告鍾錦麟在「初選」中負責宣傳及後勤工作,包括在本港及美國發起眾籌,並迂迴處理款項,又將其區議員辦事處作為「初選」投票站,更曾在YouTube影片中表明自己如獲保釋,仍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認為沒有充分理由相信鍾錦麟不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遂拒絕其保釋申請。

法官杜麗冰在判詞中指出,被告鍾錦麟是前「民主動力」的副召集人,與本案被告前「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共同為「初選」招募義工及參與宣傳工作,又提供設備及後勤安排。鍾錦麟曾於2020年6月9日在其個人facebook上發表帖文,提倡「初選」及呼籲募集捐款,同日再與趙家賢及本案另一被告戴耀廷舉行記者會,表明會為投票站選址及繼續與他人組織原定於2020年7月11日及12日舉行的「初選」。
為「初選」搞眾籌 手法疑洗黑錢
判詞透露,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羅天瑋陳詞指,鍾錦麟在前「民主動力」擔當重要角色,亦是該組織的銀行戶口的簽署人之一。除於2020年6月9日在其個人facebook上發表帖文,提倡「初選」及呼籲募集350萬港元捐款外,又在同一帖文中張貼美國眾籌網站鏈接以及「民主動力」的恒生銀行賬號。而在美國眾籌網站所得資金,則會先轉移到第三方的香港銀行賬戶,最後才轉移到「民主動力」的銀行賬戶,質疑是洗黑錢的典型掩藏模式。鍾錦麟亦有利用其區議員辦事處作為「初選」投票站之一。
羅天瑋續指,鍾錦麟一直表現其堅決態度,亦有強大的政治聯繫和影響力。鍾錦麟曾於2020年6月21日宣布女兒出世時,在其Telegram頻道宣布「堅決支持示威者及其行為(包括暴力行為)」,又於同年7月11日在facebook上發表帖文指「已採取加密措施以應對(警方調查)」,以及同年11月26日在YouTube發布的訪問影片中,說明自己如果獲准保釋,仍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代表被告鍾錦麟的大律師馬維騉則稱,「民主動力」已於今年2月27日正式解散,鍾錦麟亦於今年3月退出「新民主同盟」,故鍾錦麟沒有機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馬維騉續稱,鍾錦麟如獲准保釋,只會用更多時間陪伴不足1歲的女兒,並會關閉所有社交媒體,不會再干犯相關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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