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全球著名富豪的蓋茨宣布與妻子梅琳達離婚,外界最為關注兩人如何分割估計高達1,460億美元(約1.1萬億港元)的資產,分析指出,由於兩人共同資產分布範圍極廣,意味分身家亦會更複雜。

美最大農地地主

近年先後有多名科網企業創辦人離婚,每次如何分身家都受到關注,最近一次要數2019年亞馬遜創辦人貝索斯。不過相對而言,貝索斯分身家簡單得多,因為他的資產大多數屬於亞馬遜的股份,分身家時只要簡單地將股份切割分給前妻便可。

蓋茨的資產分布則完全不同,他雖然靠微軟發跡,但自2000年代起已經不斷將持股轉到「比爾與梅琳達·蓋茨基金會」名下,去年更退出微軟董事會,現時微軟持股估計只有約1%,相關資產佔其總身家相信不足20%。蓋茨目前最大資產是其名下投資公司Cascade Investment,並透過公司持有大量房地產、能源及公營事業投資,更是美國最大的個人農地地主。

按例需對分 律師:但非強制

由於兩人是在華盛頓州入紙離婚,按照當地法律,兩人在婚姻期內所得資產,都應由雙方對半分割。不過當地律師解釋,對半分割並非強制,法庭會視情況調整分配比例,加上兩人簽有資產分配協議,意味外界可能永遠都不知道分身家的結果。

蓋茨和梅琳達在離婚聲明表示,今後會繼續在「比爾與梅琳達·蓋茨基金會」合作,三藩市離婚律師馬澤伊認為,兩人怎樣「合作」才是關鍵。她指出,即使在最和平的離婚中,當事人亦往往希望盡量將基金會一分為二,以取得更大自主權,並減少今後兩人互相來往。

基金會內部早分派

英國《金融時報》引述知情人士報道,事實上近年「比爾與梅琳達·蓋茨基金會」內部早已一分為二,一批人專門負責蓋茨感興趣的衞生科技範疇,另一批人則專注於推動梅琳達較關注的性別平等。不過消息亦指出,兩人相對較務實,傾向維持基金會現狀,避免分拆後損害基金會品牌價值和整體影響力。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