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11日)發表網誌,提到了選擇香港作為仲裁地的一系列優勢,如解決知識產權、投資及商業爭議等,并指出香港作為中國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會繼續善用此獨特優勢,積極推廣使用香港法律作為規管合同爭議的法律。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料圖片)

她說,大灣區發展的商機,帶出了保護知識產權以及有效地處理相關爭議的重要性。知識產權一般來說屬地域性,有些國家基於公共政策考慮,知識產權爭議不可以通過仲裁解決。因為知識產權的爭議當中涉及的機密科技與知識技能,爭議方通常傾向選擇透過仲裁而非訴訟處理。香港《仲裁條例》訂明知識產權爭議能藉仲裁解決,是一項優勢。

她同時提到,中國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提供龐大商機,是否可以申請保全以及執行保全措施,對仲裁地的選擇起着重要作用。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擁有獨特優勢,已經與內地簽署仲裁程序保全安排,在選擇香港作為仲裁地時,容許由六間指定仲裁機構管理的仲裁程序的當事人向內地法院申請保全。香港是內地以外唯一的司法管轄區容許進行有關保全安排。

她最後指出,世界經濟重心毫無疑問地正移向亞洲,交易增加無可避免會帶來更多爭端,基於成本和效率以及對該地區文化的了解,最理想的做法是在進行交易的地區內解決爭端。令人感到振奮的是亞洲其他地方亦陸續發展仲裁服務,透過公平、公開和廉潔的競爭以及合作,可以讓仲裁業界為客戶帶來利益。我相信香港繼續發展成為亞太區國際法律、促成交易及爭議解決服務樞紐,會創造更大的協同效應,有利衍生更多的交易。

責任編輯: 米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