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3月30日審議通過關於修訂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議案。全國政協常委、中國僑聯副主席余國春表示,對此堅決擁護,全力支持。余國春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了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訂案,順利完成了「決定+修法」,堵住了困擾香港已久的選舉制度漏洞,建立起了具有香港特色的新民主選舉制度,維護了《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並確保「一國兩制」沿着正確方向發展,保持香港特區的長治久安和繁榮穩定,為香港的發展提供了最堅實的制度保障。人大常委會的修訂案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符合香港整體利益,是對「311決定」精神作出的具體化、細緻化的落實,具有不可挑戰的憲制地位和堅實的民意基礎。

全國政協常委、中國僑聯副主席余國春。(中新社資料圖片)

余國春強調,人大「311決定」建基於香港主流民意,廣泛吸納各界智慧,不斷凝聚社會共識,為落實「愛國者治港」、建立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選舉制度夯實了民意基礎。本月中,中央有關部門來港舉行了六十多場座談會,積極廣泛聽取香港各界對完善選舉制度的意見,真心誠意推動香港民主制度循序漸進向前發展,確保最大程度保障廣大港人行使民主權利。新修訂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完善了香港特區的選舉制度,建立起一套符合「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符合香港實際情況、落實「愛國者治港」的政治體制,彰顯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各族人民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的堅定決心和共同意志,理所當然受到本港主流社會和大多數市民的歡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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