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立法工作心態「聞異則喜」「不求滿意」 與會各界建言獻策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勇昨日在座談會上表示,此次來香港開展座談會就是為了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下一步,即是為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聽取香港各界人士的意見,而從事立法工作的人都抱有兩種心態,一是「聞異則喜」,因為如果都是一個意見,那麼這個法律就沒必要制定和修改了,所以一定要聽不同的意見;二是「不求滿意」,即在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過程中,不求大家都滿意,但如果一部法律所有人都能接受和遵守,那就是最好的法律。●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張勇在會議上表示,法律是一種社會關係的調節器,「所以我們制定法律,你可能希望50分,他可能希望100分,還有人希望60分或70分,我要聽不同的意見,但最後的落腳點,我可能是落到80分上去」、「你們感覺『行,80分我接受了』可以去遵守這部法律就是最好的法律。」
張勇表示,立法和修改法律後,從事立法工作的人的心態就是希望達到方方面面都能接受的狀態,所以他把昨日座談會的主要時間交給大家,讓大家充分清晰地表達意見。
與會者建言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基本法委員會、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昨日起一連三日舉行座談會,廣泛聽取香港各界人士對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意見。出席首日座談會的各界人士,分別就取消區議會在立法會和行政長官選委會議席、賦予選委會選舉產生較大比例立法會議員、通過增加選委會界別分組體現均衡參與等提出建議,讓全國人大常委會在稍後的會議可以更好地吸納港人意見,以制定更切合香港實際情況的選舉制度。 ●文: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吳秋北倡取消區會在立會選委會議席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工聯會會長吳秋北對有關賦權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較大比例立法會議員的方面提出了建議。他表示,為照顧社會整體利益,及讓日後立法會的組成更能體現均衡參與的原則,未來由選委會選出的立法會議員應佔90席中的50席,而地區直選和功能界別的議席應各佔20席。
他說,全港現時有380多萬打工仔,因此勞工代表在選委會內也應有更大影響力,若日後通過擴大勞工代表的比例,相信能令選委會更具代表性。
在立法會分組方面,吳秋北認為,立法會過往被某些界別掌控而走向極端,因此未來應透過選委會選出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確保香港整體利益得到照顧。
吳秋北指出,勞工界在現時的立法會功能界別中只佔3席,遠少於工商界等僱主代表,令基層聲音失衡,故日後也應擴大勞工界在立法會中所佔的比例。
他認為,現時涉及區議會的6個立法會議席,及區議會在選委會內的117個席位都應全部取消,因為不少現屆區議員曾煽動他人參與黑暴及聯署反對香港國安法,已經超出區議會作為地區諮詢架構的職能,因此他們不應具備選出行政長官的資格。
盧偉國:完善選制及時必要
全國政協委員、經民聯主席盧偉國表示,立法會是社會縮影,過去有議員針對國家,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破壞「一國兩制」的實施和香港社會的繁榮穩定,因此中央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是及時和必要的。
他說,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完全修訂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後,香港接下來須開展本地立法工作,經民聯會就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繼續吸納專業人士的意見。
湯家驊籲區議會選委需均衡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同,區議會作為地區諮詢架構,不應擁有太大政治權力,但區議會也是民意代表,因此應在選委會內保留部分議席。他建議十八區區議會每區可選出兩席擔任選委,分別來自多數派和少數派,以達更均衡的政治參與。
對有意見認為將來設立的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所作的決定不應容許司法覆核,湯家驊認為,程序公義是本港法治的重要一環,故他認為修例時不應將審查委員會的決定排除在司法覆核之外,而委員會應由具廣泛代表性和公信力的人士擔任。
黃錦良冀港教育能重回正軌
教聯會主席黃錦良表示,過往香港社會因為高度政治化而處於撕裂狀態,更因此而令學校成為政治角力場,希望通過完善選舉制度後能令香港教育重回正軌,令教師日後能專注教學,培養愛國愛港的青年,並讓更多青年對國家民族有一份參與感,進一步落實「愛國者治港」。
他表示,全國人大通過有關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後,中央已在短時間內派出官員到港,聆聽香港各界的聲音,認為這是對香港市民的高度重視。
傅健慈倡立會選委會界別應佔多數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法學教授傅健慈認為,選委會及立法會均應取消區議會的議席,因為選委會肩負提名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議員的功能,甚至在立法會佔相當的比例,但區議會只是諮詢架構,加上攬炒派當選後胡作非為,所以在選委會及立法會剔除區議會議席是很重要。
他還建議,立法會日後的組成比例應由選委會界別佔四成,功能組別佔三成,直選佔兩成,在確保有議會廣泛代表性、體現社會各界均衡參與的原則的同時,還可以確保「選舉安全」。
陳穎欣:涵基層關顧多聲音
工聯會前區議員陳穎欣表示,選舉委員會由1,200人增至1,500人,目的是想達至一個均衡有序的政治參與。她留意到今次選委會涵蓋了基層界別,認為這正是關顧到香港更多聲音的表現。
陳穎欣表示,香港社會一直有貧富懸殊等深層次問題,而完善香港選舉制度能令社會回復和諧安定,並能理性、客觀地發展。今次中央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不單為香港帶來政治穩定,亦有助解決經濟、社會等問題,可見中央十分關注香港的發展。
她說,大家參與座談會期間能夠和平客觀地表達意見,這正是目前社會的縮影,能夠漸漸回復理性討論。
張建宗:對不實傳言及時澄清正視聽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昨日參與了在由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張曉明主持的座談會。他其後在網誌中表示,他在會上表達對全國人大有關決定的堅定支持,並強調特區政府會全力配合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工作,全面開展宣傳解說工作,力爭早日完成本地立法,並確保未來12個月的各場重要選舉有序順利舉行。對於社會上流傳的不實言論,特區政府亦要及時澄清謠言、釐清事實、以正視聽。
補漏洞合憲合法合理正當
張建宗在網誌中首先感謝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基本法委員會、國務院港澳辦、中聯辦舉行座談會,廣泛聽取香港各界代表就全國人大通過關於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決定的意見。他並參與由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張曉明主持的座談。
他表示,全國人大是次決定是繼去年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後,中央政府完善香港法律和政制的重大舉措,是維護「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撥亂反正,正本清源,刻不容緩之舉。
他強調,決定修補了香港選舉制度漏洞和缺陷,是合憲合法、合理正當的,是從制度上全面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確保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有效維護香港特區政治穩定及政權安全,充分考慮香港的實際情況,從香港整體利益出發,讓香港重回「一國兩制」的初心和正軌。
張建宗說,香港國安法填補香港自回歸以來在維護國家安全的風險缺口,而「一國兩制」為香港未來經濟發展提供歷史機遇,認為香港國安法、決定和「一國兩制」三位一體,有機結合,發揮「定海神針」的作用,為香港的長遠發展及長期繁榮穩定保駕護航。
陳茂波:提升政府有效管治能力
參與座談會的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昨日在網誌中表示,感受到中央對香港非常重視和關心。全國人大是次的決定,為落實「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和制度,令特區政府更有效管治,以及更有能力和空間,處理積累已久的深層次問題、改善市民的生活,推動香港社會及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陳茂波在網誌中說,在座談會上,大家就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細節上提出很多具體意見,透過溝通協商的方式解決,站在團結一致、堅定不移、無畏無懼的大原則下,將有關決定執行好,以提升特區政府的管治能力,改善民生,把香港建設得更好。
他表示,中央對香港非常重視和關心、對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這方針的決心非常堅定。
他又指,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大連續兩年為香港事務籌謀,去年落實香港國安法,今年又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兩者都是為香港好,目的要讓香港長治久安,「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可以貫徹實行。
鄭若驊:率律政司全面配合工作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參與了昨日舉行的首場座談會,並參與其中一場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勇主持的座談會,與部分社會代表人士會面,聽取他們的意見。
鄭若驊表示,十分感謝中央在短時間內迅速安排座談活動,積極收集香港各界意見,充分考慮香港的實際情況來完善選舉制度。鄭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即將會依法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繼而香港特區亦會修改本地相關法例。
她稍後會率領律政司全面配合政府的工作,希望盡早落實決定及經修改的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以完善選舉制度,提升香港特區的治理效能,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有效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繼續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李慧琼:儲備足夠政治人才
全國政協委員、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表示,自己在座談會上提出了三點:一、完善選舉制度有利香港發展優質民生;二、在完善選舉制度和落實「愛國者治港」後,須選出德才兼備的愛國者進入立法會、重要諮詢組織和管治架構,由他們帶領香港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三、為愛國者提供培訓和儲備足夠政治人才,以解決社會深層次矛盾。
被問到立法會將來具體的議席分布,李慧琼表示,會上未有提及有關內容,但相信全國人大常委會會盡快處理,立法會亦會認真審議,令本地立法順利完成,以確保未來幾場選舉有序進行。
葉太盼覆蓋多界別達均衡參與
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表示,希望未來的選舉委員會可以補充立法會尚未覆蓋的界別,如目前與科技相關的議席只有資訊科技界一席,未能代表其他重要的科技產業,期望可以通過選委會擴大有關界別的代表性。
葉劉淑儀認為,香港過去二十多年的民主發展有如一場試驗,雖然社會上有不少希望增加直選議席的呼聲,但從過去二十多年可見,直選議席愈多,議會就愈亂,更有極端分子影響政府施政,令社會深層次的問題難以解決。因此,議員的質素和議政能力,較直選議席的數目更重要,期望日後的議會能夠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
至於日後將會設立的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她認為,委員會人數不需太多,並應由中立、專業的人士組成。過往,選舉主任因為獨力審視參選人是否符合資格而承受很大壓力,甚至被起底,因此設立委員會依法處理,總比由一名選舉主任作決定來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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