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組下月底將提交報告,建議3招立法規管劏房。圖為低收入家庭居住的劏房。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明其道)劏房設「2+2」死約安排的傳聞,被「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主席梁永祥斷言否認,有劏房關注團體表示,早前聽到有關傳聞時已感到譁然,因「2+2」或令租戶處理合約時的靈活性大減,而15%加租上限更是高到「有等於無」,團體建議加租幅度應跟隨通脹,而租賃期亦應由劏房戶自行決定何時退租。

全港關注劏房平台組織幹事胡倬殷強調,「2+2」死約安排和15%加租幅度上限絕對不可接受。

她解釋,在「2+2」死約的條件下,租戶必須完成兩年死約後,才可優先續租及「兩年死約」的附有條件,或令租戶處理合約時的靈活性大減,以死約方式處理對雙方都欠缺彈性,因不少劏房戶正輪候公屋,擔心若租戶在「2+2」死約期間獲編配公屋,這就代表租戶因「上樓」退租時有毀約風險;而15%加租上限高到「有等於無」,認為政府應設立「起始租金」,以一套標準及合理的方法計算租金,方能避免簽訂新租約時租金過高。

倡速增租務法庭人手

胡倬殷指出,平台收集到劏房戶的意見是加租幅度應跟隨通脹,而租賃期亦應由劏房戶自主決定何時退租:「唔應該用生死約嘅概念,因為如果第二年係生約,咁業主只係需要1個月嘅通知就可以趕劏房戶走,咁何謂續租優先權呢?」她建議,除非業主以自住或單位被重建等理由才可斷租收回單位。

梁永祥表示,小組不會觸及「起始租金」、劏房戶人均居住面積等問題,因劏房實施租管時,必須考慮各樣因素,包括不會侵害業主的私有財產權等。

他認為,劏房實施租管後會有更多租務糾紛,建議政府盡快增加租務法庭的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