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人類社會要有秩序運作,「刑政」是不可或缺的管治手段。今天我們所強調的法治,其本質就是對刑政的嚴格使用。但其缺失及補救之道,卻鮮為人留意。孔子以其深邃的人文關懷,對此有深刻的洞察,說:「道(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格,正也。匡正之意。)」(《論語.為政》)

人性有生物欲求的部分,就是貪心與自私,且人非聖賢,以刑政維持社會秩序,是古今中外社會所不能免,然而孔子看到無可避免的後果是「民免而無恥」,即百姓畏於刑法而不敢為非,然而只要有法律罅,便鋌而走險。請看香港今天干犯刑法的專才,他們的心態是否行險以僥倖?作奸犯科者打贏官司,法律不能入罪,即自視清白,這種羞恥感的喪失,稱為無恥。誠如孟子所說:「人不可以無恥,無恥之恥,無恥矣。」(《孟子.盡心上》)

孔子答子貢問士,說:「行己有恥。」(《子路》),可見羞恥之心對於立身行事的重要作用。「恥」是對是非善惡的判決作用,並會對有虧於道德之行事感到不安與難堪,這就是「恥」的表現,人禽之辨由此判分,故孟子說「無羞惡之心,非人也。」(《孟子.公孫丑》)

羞恥之心的培養,在於「道之以德,齊之以禮」,其效果是「有恥且格」,不但有羞恥心,並且能匡正過錯,過而能改,是德治的價值所在,可補救法治之失。一個人的思想心志以道德為尚,而言行合於禮法,這是教化使然。司馬遷說:「禮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後;法之所為用者易見,而禮之所為禁者難知」(《史記.太史公自序》),可見德禮之教的大用。有羞恥之心,便有遷善改過的真正動力。德禮之教的具體做法,是教以孝悌忠信禮義廉恥,如《弟子規》:「父母呼,應勿緩。父母命,行勿懶。父母教,須敬聽。父母責,須順承。」這裏四組應對都是孝道的體現,都是以正心誠意為前提,必須有童蒙之教為基礎,令幼童培養賢人性情。言行合度,無過當或不及,就須有「禮」作規範。

今天「有恥且格」顯得格外重要,因為人知羞恥,便不會指鹿為馬,顛倒黑白;良知仍存,便不會甘作洋奴,認賊作父,傷害國族。

鄧立光(香港中文大學文學院國學中心主任、國際儒學聯合會理事、國際易學聯合會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