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今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感化24個月。(中新社)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一名18歲少女去年11月在上水石湖墟遊樂場被搜出噴漆,早前承認1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今日(1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感化24個月。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有情緒問題,需要用藥,故不適合進入更生中心,又透露被告因家庭背景不美滿致行為表現欠佳,且她在還押3星期後已得到教訓,希望法庭接納報告建議,判她感化令。辯方又引述醫療報告指,被告患有抑鬱症,需要接受精神科和心理科治療,而早前因壓力吸食過大麻一次,未來亦願意接受尿檢。裁判官遂接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感化24個月,並於來年5月5日檢視進度報告。

案情指,去年11月11早上有人在上水一帶堵路,而被告劉美欣在上水符興街石湖墟遊樂場傷殘人士廁所外被警方發現管有噴漆。

責任編輯: 潘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