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nch仔」懶理譴責,反指休台會令暴徒一鑊熟。 fb截圖

「Lunch仔」對「手足」一言不合就分化,搞到班「同路人」極度唔妥佢,聲言「Lunch仔」快被「手足」圍毆,而「Lunch仔」就搬出法律條文威脅,令更多「同路人」不滿,幾十個Telegram(TG)頻道今個星期休台一周以示譴責。而「Lunch仔」就死撐,質問班人係咪要「10.1出去班『手足』睇唔到哨台,一鑊熟比(俾)你拉曬(晒)」,雙方互咬到一地狗血同花生。

「Lunch仔」喺黑暴期間博出名成功後,俾「同路人」揭發諸多「罪狀」,包括佢為呃光環,喺法庭送車時嗌口號、擋囚車去路,令警方因此拉橙帶阻隔群眾同囚車,搞到還柙嘅「工程巴」家人冇辦法送車道別。有人揭發「Lunch仔」打壓言論自由,見有人喺TG群組發文批評,「Lunch仔」就會用管理員身份移除異見,俾「同路人」鬧爆佢「打壓異己」、「行假民主」。

鬧「手足」「收咗錢」 叫人噓佢走

呢啲不滿逐漸發酵,日前喺沙田新城市廣場「和你Lunch」期間,「Lunch仔」就俾黑衣「同路人」兜口兜面質問對唔對得住「手足」、拎夠「光環」未。不過,佢就反鬧呢個「手足」「收咗錢」,仲叫人噓佢走。佢事後又喺Instagram再炒作事件,話「精神d(啲),臨時演員都係演員,你啲戲好唔掂啊」、「最後係(喺)度多謝沙田幫我噓走佢」,引來「文宣」頻道不滿,聲言「睇嚟『手足』集體圍毆你嘅日子越來越近」。

「Lunch仔」就未驚過,發文反擊「係就快」,又引《侵害人身罪條例》第十七條,話以任何方式非法及惡意傷害任何人或導致任何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即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可處終身監禁。

要用法律制裁「同路人」嘅言論,進一步令班攬炒分子不滿,幾十個TG頻道聯合聲明,話「因最近David(「Lunch仔」)多次與『手足』割蓆(席),胡亂捉鬼,威脅報警,以及其支持者的行為,決定休台一星期以示譴責。」亦有人奉勸其他「同路人」要清除「Lunch仔」呢個「內患」。仲有人製作圖片,暗指「Lunch仔」就係引「手足」俾警察拉嘅誘餌。

誤導人10·1會去衝 點知又話唔會現身

「Lunch仔」都好識企喺「道德高地」,問班人係咪要「10.1出去班『手足』睇唔到哨台,一鑊熟比(俾)你拉曬(晒)」。講到以為「Lunch仔」當日都會衝咁,但點知佢就話自己「身份比較敏感」「為左(咗)唔想影響到其他『手足』」佢就唔會現身。聽到都覺幾耐人尋味喎。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