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寶龍:堅定不移貫徹實施香港國安法 以高水平安全護航「一國兩制」事業高質量發展
6月21日上午,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在香港會展中心出席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5周年論壇並致辭。
6月21日上午,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在香港會展中心出席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5周年論壇並致辭。
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五周年論壇今日(21日)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多位嘉賓出席並致辭。
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五周年論壇今日(21日)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大會堂舉行,下午座談環節分為兩節。在座談環節開始前,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為座談會致歡迎辭,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澳門基本法委員會研究室主任楊兆業在主題講座上發表主旨演講。
這些香港國安法條文的內容,你知道嗎?
◆中央人民政府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
◆香港特別行政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應當依據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香港特別行政區執法、司法機關應當切實執行本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法律有關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規定,有效維護國家安全。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應當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並就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的情況提交年度報告。
◆如中央人民政府提出要求,行政長官應當就維護國家安全特定事項及時提交報告。
◆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地法律規定與本法不一致的,適用本法規定。
◆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