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憲法法院29日裁定,被停職總理佩通坦在與柬埔寨參議院主席洪森通話事件中的有關做法違反憲法相關規定,解除其總理職務。
憲法法院當天以6比3的多數意見作出上述裁定。裁定認為,佩通坦所為嚴重違反泰國憲法對於內閣部長道德規範的規定,其總理職務終止自7月1日被憲法法院停職當天生效。
裁決公布後,佩通坦在總理府對媒體表示尊重裁決結果,但重申其初衷是為了國家利益,自己最重視的始終是人民的生命,希望今後各方能夠團結一致,恢復政局穩定。
按照憲法規定,當總理職務終止,全體內閣成員也須一併卸任,國會下議院將負責選出泰國新一任總理。代理總理普坦將率內閣其餘成員繼續履行看守職責,直至新內閣就職。
分析認為,當前在國會下議院中僅佔微弱多數的執政聯盟缺乏突出人選繼任總理,議會或將經歷多輪投票方能選出新總理。
去年8月,為泰黨提名的總理候選人佩通坦接替被憲法法院裁定違憲並解職的賽塔,成為泰國第31任總理,她也是泰國歷史上第二位女總理和最年輕的總理。
6月中旬,佩通坦同洪森關於泰柬邊境局勢的一段通話錄音流出,在泰國引發爭議。泰國憲法法院7月1日宣布,受理有關調查佩通坦是否存在違憲行為的請願書,並當即暫停佩通坦行使總理職權。本月21日,佩通坦出庭接受質詢,並按法院要求在25日前提交了最後陳詞。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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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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