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知識產權檢察廳獲悉,最高檢指導上海市檢察機關辦理的尊湃侵犯華為海思芯片技術商業秘密案已於7月28日判決,14名被告人十日內均未提起上訴,目前一審判決已生效。據悉,該案中,被非法獲取的技術信息估值達3.17億元。
據了解,海思公司系華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華為公司於2011年啟動Wi-Fi芯片研發項目,後由海思公司負責該項目,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進行長期自主研發,取得Wi-Fi芯片相應技術信息,並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被告人張某原系海思公司射頻芯片開發部門負責人,離職後創立尊湃公司,並在新公司成立前後拉攏周某甲、劉某、周某乙、顧某等人加入,任命4人擔任高管並負責相應技術部門。其間,張某等5人經共同商議,決定研發與海思公司同類的Wi-Fi芯片。
此後,為了縮短研發周期、迅速投入量產、加快吸引融資,經張某指示,周某甲等人以良好的薪資待遇、發展前景等為條件,繼續招募海思公司員工高某、王某等7人加入尊湃公司。7人在離職前後應尊湃公司要求,自行或者勾結仍在海思公司任職的員工趙某、屠某,以截屏、抄錄、微信傳輸等不正當手段獲取海思公司技術信息,用於尊湃公司芯片研發。
2024年4月10日,上海市檢察院第三分院對張某等14人以侵犯商業秘密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審查起訴期間,檢察機關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向商業秘密權利人告知訴訟權利義務,並重點對涉案技術信息是否具備非公知性和同一性進行審查。
據檢察機關辦案組介紹,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內鬼」侵犯商業秘密案件,辦案難度非常大。一方面,涉案技術信息多達40餘項且屬於尖端技術,為了打破專業壁壘,辦案組聘請了多名通訊行業的資深專家,藉助專家「外腦」對技術事實提供專業解讀意見,通過反覆、交叉論證研討,為後續法律定性分析奠定堅實基礎,確保法律判斷的精準性;另一方面,被告人有14名,分別涉及不同的技術信息侵權,辦案組要精準區分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發揮的作用,認定每名被告人的涉案秘點及其估值金額。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檢察機關還針對被害企業內部管理漏洞精準制發檢察建議,為企業提供「漏洞報告」,更為企業「免疫系統」提供「升級藍圖」。面對被告人當庭辯解,公訴人從證據、法理和情感三層遞進式開展法庭教育,最終被告人均自願認罪。
7月28日,上海市第三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採納檢察機關的起訴意見和量刑建議,認定14名被告人均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其中,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300萬元;周某甲、劉某、周某乙、顧某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至三年,並處罰金150萬元至120萬元不等;高某、王某等9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並宣告緩刑,並處罰金100萬元至20萬元不等。
最高檢知識產權檢察廳負責人表示,商業秘密是現代經濟社會中重要的知識產權,不僅關係企業關鍵核心技術安全,還關係到國家高質量發展。近年來,檢察機關不斷加大商業秘密司法保護力度,依法打擊侵犯商業秘密犯罪,以法治之力服務創新發展。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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