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公安部微信公眾號今日消息,8月15日,在中國駐泰國使館和泰國相關執法部門的大力協助下,我公安機關將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的嫌疑人李某從泰國引渡回國。

據了解,李某在不具備吸收公眾存款資質的情況下,虛構公司資金實力雄厚、經濟效益良好和即將掛牌上市等不實信息,以擴大生產經營為由,以高額利息為誘餌,先後向800餘名群眾非法吸收3億餘元人民幣。案發後,李某逃往境外。

李某外逃後,公安機關堅持不懈開展追逃追贓工作。2023年9月,河南省商丘市睢陽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李某批准逮捕。2024年10月,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布紅色通報。2025年6月,泰國有關部門將李某逮捕,並依法判決將其引渡回中國。

公安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李某的成功引渡,是中泰兩國執法司法合作不斷深化、雙邊互信不斷加強的成果,彰顯了公安機關維護公民財產安全、捍衛法律底線的堅定決心,對今後我國與其他國家建立和深化執法合作起到積極示範作用。

責任編輯: 張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