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對省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楊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健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並接受旅遊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隱瞞不報房產,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利用職權為他人職務晉升、崗位調整謀取利益,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親;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審批、土地獲取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楊健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行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以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健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責任編輯:
文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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