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粉絲在飛機滑行階段強行衝闖公務艙」的視頻引發輿論嘩然。畫面中,空乘人員反覆拉起隔斷簾阻擋、旅客無奈勸說的場景,不僅暴露出部分追星行為的失序,更折射出對公共安全規則的漠視。這場「空中鬧劇」已非簡單的粉絲熱情過度,而是觸碰了航空安全的法律紅線。

空乘人員阻隔「粉絲」闖入商務艙。網絡視頻截圖

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常莎表示,這些粉絲在飛機未停穩前強行闖入公務艙的行為,已經明顯違反了多項法律規定。

首先,這種行為直接觸犯了《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第二十五條,該條款明確規定禁止在航空器內實施擾亂秩序的行為。同時,《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也明確將擾亂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行為列為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粉絲可能面臨行政處罰,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這種行為造成了嚴重後果,比如導致航班延誤或其他安全事故,還可能構成刑事責任。

常莎強調,從影響來看,對航空公司而言,這不僅影響了正常運營秩序,還可能面臨監管處罰;對其他旅客來說,這種行為直接威脅到了飛行安全;而對被追星的明星來說,雖然其本人可能並無過錯,但這種行為客觀上會對其形象和社會評價造成負面影響。

現實中,粉絲或私生飯對明星進行圍追堵截的行為屢見不鮮,實際上已經構成了對明星隱私權的侵害。常莎稱,《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明確規定了對隱私權的保護,禁止以刺探、侵擾等方式侵害他人隱私。

「在實際維權中,明星可以通過向公安機關報案、申請人格權侵害禁令等方式來維護自身權益。特別是對於屢教不改的私生飯,可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追究其法律責任。」

近年來,私生飯和代拍通過售賣明星信息牟利的現象日益嚴重。這種行為首先違反了《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條關於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如果獲利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則可能觸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上述事件背後折射出畸形追星文化的蔓延。近年來,從機場「代拍」造成航班延誤,到酒店蹲守干擾正常經營,「飯圈」越界行為屢見不鮮。部分粉絲在這場「流量遊戲」中逐漸喪失理性判斷,將跟蹤偷拍、圍追堵截美化為「愛的奉獻」。

追星應有底線,熱愛不應以危害他人隱私和公共安全為代價。理性、文明、守規,是現代社會粉絲文化應有的底色。真正的支持不是圍追堵截,而是尊重邊界、理解距離,在秩序之中守護那份熱愛。

最後,很多明星在面對私生飯侵權時往往選擇息事寧人,這種做法雖然可以理解,但並不利於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常莎建議明星及其團隊:第一,要增強法律意識,對於侵權行為要及時固定證據;第二,要敢於運用法律武器維權,包括但不限於申請人格權禁令、提起民事訴訟等;第三,要建立專業的法務團隊,制定系統的維權策略。司法機關也應當加大對這類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為明星維權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來源:中新社)

責任編輯: 之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