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2日發表聲明說,已就《歐洲氣候法》提出修訂案,設定到2040年將溫室氣體凈排放量較1990年水平減少90%的目標。歐盟委員會還建議引入碳信用額度等機制,以緩解歐洲在實現減排目標過程中面臨的壓力。
《歐洲氣候法》確立了歐盟到2050年實現氣候中和的長期目標,並設定了到2030年將溫室氣體凈排放量較1990年水平減少55%的中期目標。作為下一階段目標,歐盟委員會曾於2024年2月提出,到2040年將溫室氣體凈排放量較1990年水平減少90%。一些歐盟成員國對此持反對意見,認為這樣的目標不現實。
歐盟委員會表示,本次提案引入了多項機制,如自2036年起,成員國可通過購買其他合作國家的碳信用額度用於抵消排放,額度最高可相當於1990年排放水平的3%;將永久性碳清除技術納入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抵消部分碳排放;為各經濟部門間提供更大靈活性,如成員國可用交通或廢棄物處理領域的減排額度,彌補其他部門的減排不足。
2023年《巴黎協定》首次全球盤點要求,包括歐盟在內的所有締約方需要在2025年11月於巴西貝倫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三十次締約方大會(COP30)之前,提交2035年更新版國家自主貢獻目標。歐盟委員會表示,這一目標應以2040年減排目標為基準推導而來。
根據聲明,下一步,新提出的修訂案將提交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根據普通立法程序開展協商並推動通過。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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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佳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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