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障法草案24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規定,鼓勵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並逐步將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納入生育保險參保範圍。
醫療保障法草案共7章50條,系統規定醫療保障體系框架、加強醫療保障基金運行管理、優化醫療保障服務、強化監督管理。
中國國家醫保局局長章軻當天介紹,草案設專章系統規定了醫療保障體系框架,對較為成熟定型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明確了參保範圍、籌資方式和待遇保障等。
在加強醫療保障基金運行管理方面,草案規定,醫療保障基金執行國家統一的財務和會計制度,專款專用,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管理;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風險管控、精算分析,構建中長期收支平衡機制,強化預算執行監督和績效管理;明確制定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原則要求,立足基金承受能力,滿足參保人員合理醫療需求;規範定點醫藥機構和參保人員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行為。
在優化醫療保障服務方面,草案規定,健全醫療保障公共服務體系,實現服務城鄉全覆蓋;建立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等相銜接的醫藥費用直接結算機制,完善異地就醫醫藥費用直接結算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與定點醫藥機構的集體協商談判機制,加強對定點醫藥機構的培訓和指導。
為加強對醫療保障基金收支管理的監督,草案還規定綜合運用罰款、暫停涉及基金使用的醫藥服務、暫停醫藥費用聯網結算、解除服務協議等多種措施,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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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佳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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