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報道,《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保障法(草案)》6月24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首次審議,依法健全全民基本醫保制度,有效保障參保人合法權益,打牢人民群眾病有所醫制度基礎。
草案共7章50條,系統規定醫療保障體系框架、加強醫療保障基金運行管理、優化醫療保障服務、強化監督管理。醫療保障法立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增進民生福祉,同時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堅持醫療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堅持改革和法治相統一,將成熟定型的改革成果明確為法律制度,對還需進一步改革的事項作出原則規定,留出改革探索空間;做好法律制度之間的統籌銜接,着重規定醫療保障的體系框架和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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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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