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英國國會下議院周五(6月20日)通過《絕症成人(終結生命)法案》,允許預期壽命不足6個月的絕症患者選擇輔助死亡(assisted dying)程序,結束生命。法案將送往上議院審議,預計今年內可獲批准,在4年內落實。法案在英國引起廣泛爭議,多名殘疾人士及權益團體在國會外抗議,警告法案為弱勢群體帶來社會風險。
該法案規定,絕症患者選擇輔助死亡程序,需獲兩名醫生認證,並得到一個包括精神科醫生、社工和資深律師在內的專家小組批准。申請者需精神狀態良好,能自主作判斷,任何家庭成員若被證實施壓患者選擇死亡,被查出後將面臨刑責。法案仍有多項實施細節有待敲定,包括是否由英國國家醫療服務(NHS)提供服務、是否免費、如何防範輔助死亡遭到濫用等。
歐洲部分國家近年陸續立法允許輔助死亡,英國首相斯塔默表示自己支持法案。但英國殘疾人代表批評法案如同剝奪殘疾或重症人士的生活尊嚴。英國聖公會倫敦主教穆拉利也警告,若當局沒有為社會照顧與紓緩治療提供妥善資助,卻全面資助結束生命服務,將構成極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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