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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財政部公告,大連市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根據《財政部關於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5年第3號)、《海關總署關於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業務海關監管規定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5年第25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5年第11號)等有關規定,就其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實施方案向財政部、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申請備案,經審核,予以備案。

大連市、湖北省自2025年7月1日起,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

責任編輯: 何雪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