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趙一存 北京報道)知名言情小說作家瓊瑤於12月4日在新北市淡水區家中離世,並通過網絡留下一封「遺書」,但公開的遺書中並未提及遺產分配問題。兩日來,這引發關於瓊瑤作品版權繼承等一系列問題的討論。多位內地知識產權及版權領域律師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均表示,瓊瑤的作品版權具有較高商業價值和文化影響力,因此要從經濟、情感、法律等多層面綜合處理,在這一過程中亦需注意對作品及時維護和維權,避免損害繼承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及瓊瑤的人身權益。
據內地媒體報道,外界認為,瓊瑤丈夫平鑫濤於2019年病逝後,瓊瑤分得價值6億元(人民幣,下同)的房產,以及皇冠文化旗下的皇冠影業等,保守估計瓊瑤身家超過25億元。雖然瓊瑤已故前夫平鑫濤的兒子平雲向台媒表示,其父親在很早前就分配好了遺產,但並未直接回應在瓊瑤身故後,其名下財產以及大量的作品版權歸屬問題。瓊瑤和前夫生有一子,跟隨瓊瑤姓陳,叫陳中維,其兒媳何秀瓊,陳中維在瓊瑤名下影視公司怡人公司和仲傑公司擔任製作人。平鑫濤和前妻林婉珍育有三個子女,包括女兒平瑩、平珩與兒子平雲,三人在父母離婚後一直跟隨母親生活。
遺作版權歸屬成焦點
瓊瑤和丈夫平鑫濤經營的皇冠文化集團,估值超過1億美元。此外,平鑫濤身故後,位於台北忠孝東路4段的七層豪宅可園別墅,落在瓊瑤名下,2013年該物業價值已經高達5.6億元。瓊瑤名下還有皇冠影視業,價值不菲。
上述資產的置辦多有平鑫濤身影,但瓊瑤作品更是一項長遠的收益。據悉瓊瑤共有22部短篇作品,72部散文與小說作品,加上繪本及網文之類,著作超過100部。上世紀九十年代,花城出版社獲得《瓊瑤全集》的內地版權,付出版稅300多萬元,而其27歲起小說就開始改編成影視作品,僅《還珠格格》巔峰期的三部光版權費就在1億元以上,再加上海外版權營收,收益超過5億。瓊瑤在1985年進入影視劇製作行業,推出了電視劇《婉君》《梅花烙》《一簾幽夢》《還珠格格》系列及《情深深雨濛濛》等作品大獲成功,帶來了可觀的收益。
內地法律瓊瑤版權未來50年有效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雷電向香港文匯報表示,瓊瑤的作品版權涉及中國大陸、台灣地區及其他地區的市場,可能面臨不同司法體系的法律適用問題。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財產權可繼承,保護期為作者去世後50年。她表示,如果瓊瑤生前立有遺囑,其著作財產權將按照遺囑內容由指定繼承人繼承,這是優先適用的方式。若無遺囑,則按《民法典》規定,瓊瑤作為著作權人,其作品的版權分為人身權和財產權兩部分。其中,人身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不能繼承或轉讓,但受法律保護。財產權則包括複製、發行、信息網絡傳播權、改編權、翻譯權等經濟性權利,可依法繼承。而遺產由法定繼承人按順序繼承,即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僅在無第一順序繼承人時適用)。
律師:版權可考慮集中化管理
由於瓊瑤的作品長期受到歡迎,改編影視、出版重印、授權使用等可帶來穩定持續的收益來源,但同時也會帶來收益爭議的潛在風險,即繼承人之間可能因版權分配或收益使用發生分歧,影響家族關係。而作為知名作家,瓊瑤的作品是公眾記憶的一部分,家族成員需要面對外界對作品版權處理的輿論評價。
雷電認為,瓊瑤作品再利用再創作時,可以考慮集中化管理,通過專業版權管理公司,統一處理作品版權事務,包括許可授權、收益分配和法律事務,維護原作風格保護作品完整,防止過度商業化或低質量改編影響公眾對作品的認可。北京策略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華挺亦向香港文匯報表示,繼承人也應尊重原作的精神和風格,避免損害瓊瑤的聲譽。至於應該如何確保瓊瑤遺產按照法律程序合理分配,在華挺看來,這需要遵循法律規定並通過合法程序進行繼承和分配。在此方面,可通過專業的遺產律師或知識產權律師,確保遺產分配過程符合法律程序,尤其是跨區域或複雜遺產(如版權)分配。若遺產中包含大規模的版權資產,則可通過設立家族信託或授權專業機構統一管理,避免遺產分割導致資產碎片化。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