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 方俊明)《珠海經濟特區居家養老服務促進條例》(下稱《條例》)將於明年2月1日起施行,這是廣東省首部以規範居家養老服務為主旨的地方性法規。其中,讓港澳居民享受與珠海市民同等服務待遇成為該法規的一大亮點。

珠海市現有港澳戶籍老年人約900人。(香港文匯網記者方俊明 攝)

珠海市現有港澳戶籍老年人約900人,大多數居住在香洲區拱北和灣仔等鄰近關口的街道。其中,居住在灣仔街道的港澳戶籍老年人有100多人,60%以上處於「空巢」狀態。

《條例》明確提出,將探索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並常住珠海市的香港、澳門老年人享受珠海市居家養老相關的基本公共服務。

加強粵港澳大灣區居家養老服務標準銜接

珠海市民政局局長王桂蓮表示,珠海將在前期試點的基礎上,加強港澳民政部門的交流合作,學習借鑒廣州、深圳等先進地區服務港澳老年人的經驗做法,依託珠海市養老服務行業協會的專業力量,加強粵港澳大灣區居家養老服務標準銜接,推動制定粵港澳三地通行的灣區標準,為港澳老年人提供更優質更便利的居家養老服務。

港澳居民享受與珠海市民同等服務待遇。圖為長者在做健康檢測服務。(香港文匯網記者方俊明 攝)

為構建高水平養老服務體系,《條例》還將健康老齡化理念融入居家養老服務,以社區為依託持續做好老年人健康預防保健、醫療服務、健康照護等工作。

其中,明確要求衞健部門應承擔監督基層醫療衞生機構的責任,指導並督促基層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醫生簽約、家庭病床、上門巡診等基本醫療服務。同時,珠海支持利用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站點等資源拓展普惠型居家養老服務。目前,珠海已建成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24個,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306處,覆蓋100%城市社區、90%農村社區。

還值得關注的是,珠海創新提出要求建立養老服務專員制度,將為村(社區)配置養老服務專員,通過養老服務專員實現養老服務供需有效對接,使其成為老年人「貼心管家」。同時,珠海將建立「為老」志願服務時間儲蓄制度,積極推進「老有所為」同「老有所養」相結合,鼓勵低齡、健康老年人為高齡、失能老年人提供志願服務,着力推動養老志願服務的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發展。

責任編輯: 宋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