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 郭若溪)疫情期間,深圳藥店買感冒藥等「37+5」類藥需實名,並在離店後24小時內做1次核酸檢測。記者從深圳衞健委獲悉,今年以來,深圳市通過疫情防控監測與數據分析平台,從藥店推送的購藥人群中共排查發現多例確診病例,同時還攔截紅碼、黃碼和發熱人員數百人。

買「37+5」類藥品需實名

疫情期間,市民在進入藥店前,需使用手機掃藥店張貼的「場所碼」,同時出示核酸檢測情況、健康碼、行程卡供藥店工作人員查驗並配合進行體溫測量,符合要求方可進店購藥,在此期間需全程佩戴口罩。

當購買的藥品屬於《疫情期間需實名登記報告藥品目錄》中「37+5」品種時,請到專櫃進行挑選,並配合藥店工作人員問詢和進行實名登記。在購買了「37+5」品種以後,藥店工作人員會發放書面《溫馨提示》,並提示在離店後24小時內做1次核酸檢測。

配合健康跟蹤回訪

深圳市疫情防控監測與數據分析平台會將購藥人員信息實時推送至深圳市網格辦「疫情防控網格管理平台」和「廣東智慧藥監購藥人員信息登記報告系統」。深圳市網格辦「疫情防控網格管理平台」通過數據分析比對,實時將相關人員信息推送至全市各相關社區,由社區網格員進行健康跟蹤回訪。

責任編輯: 之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