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消息,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書記周江勇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周江勇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曾在1月26日發布通報指出,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周江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周江勇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兩個維護」,政治意識淡漠,對黨中央決策部署陽奉陰違,與資本勾連,支持資本無序擴張,搞迷信活動,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作中搞形式主義,違規配備警衛人員、公務用車,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組織原則缺失,應私營企業主請託違規選拔任用幹部,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執法司法活動;毫無紀法底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土地轉讓、稅收返還等方面謀利,夥同親屬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搞家族式腐敗。

周江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周江勇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浙江省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周江勇簡歷:

周江勇,男,漢族,1967年9月生,浙江寧波人。1985年8月參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工商管理碩士。

1982.09 余姚師範學校學習

1985.07 鄞縣薑山中學教師、校團委書記

1988.12 鄞縣團委常委、副書記、書記

1997.05 鄞縣鄞江鎮黨委書記

(1996.03-1998.02在浙江大學經濟學專業研究生課程班學習結業)

1998.04 鄞縣鄞江鎮黨委書記、鎮人大主席(2000.03-2000.11在寧波市領導幹部經濟管理研究班學習,並赴美國培訓)

2001.01 鄞縣副縣長

2002.02 寧波市鄞州區副區長

2002.09 中共象山縣委副書記

2002.10 中共象山縣委副書記,縣政府代縣長、縣長

2005.07 中共象山縣委書記

(2003.03-2006.01在省委黨校政治學專業研究生班學習)

2010.05 寧波杭州灣新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主任

2012.02 中共寧波市委常委、寧波杭州灣新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黨工委書記

2013.03 中共舟山市委副書記,市政府代市長,浙江舟山群島新區黨工委副書記,新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2014.02 中共舟山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浙江舟山群島新區黨工委副書記,新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2015.08 中共舟山市委書記,市政府市長,浙江舟山群島新區黨工委書記

2016.01 中共舟山市委書記,浙江舟山群島新區黨工委書記

2017.02 中共溫州市委書記

2017.06 浙江省委常委、溫州市委書記

2018.05 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書記

責任編輯: 梁存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