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期提及某君批評高潤鴻師傅拉琴音準有問題一事,其實觸及一個核心問題——粵曲工尺譜唱名振動頻率的標準,淺白地說,便是粵曲的音準。
在未開始談粵曲的音準前,我先說清楚我對音準涉及的律學、物理學和聲音學的認識程度。律學僅觸及調式;物理學是中三水平;聲音學因曾在電台工作,實際操作層面認識較多,理論只知皮毛。大家不要怪我「述而不作」,實在是力有不逮之故。
談粵曲的音準,第—個遇上的挑戰是「人的問題」。黃志華先生在《乙反調學習筆記》一文指出「昔日廣東人使用的傳統樂律,俗稱七平均律,其音準每位樂師都可能略有不同,也可能因應不同樂曲而改變。」換句話說,每位樂師奏出的音階均有差異,未有統一標準。
第二個遇上的挑戰是「振動頻率」。聲音的出現是由於它的振動引起空氣分子有節奏的振動,使周圍的空氣產生疏密變化,形成疏密相間的縱波,這就產生了聲波,這種現象會一直延續到振動消失為止。陳卓瑩先生在《粵曲寫唱研究》一書說:「本來我們的古代音樂,也有用過十二律呂組成的七音律的,這和西洋音樂用十二個半音來組成七音的道理,是否完全一致,不是在這裏所要討論的,但彼此是十分接近卻可能是事實。不過,後來漸漸地忘記了十二律呂的不平均音階,而把十二律呂逐漸平均了,接近平均的七音律,那末,中樂和西洋音樂的發音——振動數就有差別。例如為了解釋,說:工尺譜的『上』音相當於簡譜的「1」是可以;如果說:『上』音就是「1」就有問題了;因為彼此間大致是可能相同,但嚴格分析起來,在音域上卻有不同的振動數的差別。」
西洋音樂,每個八度音階,頻率增倍。其間有十二個半音(鋼琴七個白鍵加五個黑鍵),頻率以十二級的幾何級數遞進,改變的比例相同,稱為十二音律或十二平均法。早期的廣東音樂,每個八度音階,其間有七個音(沒有半音),頻率以七級的幾何級數遞進,稱為七音律或七平均法。西洋音樂和廣東音樂在聲音頻率有明顯差別,以「上」(1)為例,國際標準音是261.626Hz,而七音律是268.183Hz。聲音頻率的差異影響音程也有點不同,主要是「反」(4)音略高,「乙」音略低。如果我們採用西洋樂理,樂器調音亦與西樂相同的話,七音律的調式特色便會消失。 ●文︰葉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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