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攬炒政棍「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去年涉多次在街站叫喊「光時」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等14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續審,由曾在唐英傑案擔任控方專家證人的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解釋「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意思。劉智鵬重申由8字組合來看,含有不承認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的意思,有推翻政府意味。法官陳廣池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但傳召專家證人、港大語言學教授梁曉姿作供。

譚得志煽惑並參與非法集結被拘捕。中新社

本案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審理,控方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辯方則由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代表。控方專家證人劉智鵬教授在庭上作供指,「光時」口號的8字有着語意聯繫,須整體一併考慮及顧及語境。他重申「光復」的歷史意思是取回或恢復失去的國土、政權、城市等,由三國時代至現代中國近千年來的意思一直未有改變。

至於「時代革命」一詞,意指不接受當時的政權或社會制度,需要採取手段去改變當前的政權或社會制度,從而造成時代的改變,即「推翻政府並取而代之」。

口號由梁天琦提出 意思無改變

劉智鵬指,該「光時」口號是由「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於2016年提出及使用,從梁當時的演說及宣傳單張,可清晰預見其政治主張是要推翻目前政權,建立屬於香港的政權,把香港及國家視為兩個不同的政治實體。而參考警方統計由2019年6月至2020年7月示威活動涉及「光時」口號的情況,顯示所指涉的意思在前兩年社會運動中的應用並沒改變。

指「香港人加油」可具煽動性

他總結指,從歷史沿革、梁天琦把兩組詞語一併使用,以及當時使用的語境考慮後,認為「光時」口號在香港的情況是指收復落入敵人手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不承認香港特別行政區屬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視為敵人,並採用手段造成社會或政權的改變,取代現有政權,引申至不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管治。

劉在接受辯方盤問時續指,如在反修例事件的背景,或非常明顯的政治語境下,「香港人加油」、「沒有暴徒 只有暴政」等口號,均可具煽動性。

辯方專家證人、港大語言學教授梁曉姿則辯稱「光時」是意指「解決問題,回歸原貌,令香港回歸到一個更理想狀態,但並無具體說明是什麼理想狀態。」又指「光時」屬政治口號,梁天琦於2016年為選舉而提出該口號,故認為該政治口號是刻意地模糊,以「團結」不同人士。法官陳廣池質疑指,有否機會政治口號是故意地清晰,令口號有針對性。

梁表示有可能,但很少見,解釋大部分政治口號均刻意模糊。陳官再追問會否有政治家故意用政治口號誤導選民,梁確認。陳官即謂「係囉,呢個係『客』一般嘅事實!」

案件今天繼續,控方將盤問梁曉姿。

「快必」涉3案被控14宗罪

48歲的譚得志共涉3宗案件合共被控14項控罪,包括首案被控2020年5月24日在崇光百貨對開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獲授權人員作出的命令及發表煽動文字4罪;次案被控於2020年3月至7月的多次街站中,5項發表煽動文字、1項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和1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共7罪;第三案則被控於2020年1月17日在大埔海濱公園露天劇場,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及發表煽動文字,以及於2020年1月19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行為共3罪。

責任編輯: 秦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