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並非法律界專屬,不同專業人士均可參與。」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調評會)主席袁國強指出,調解的應用範疇廣泛,從商業糾紛到醫療事故、樓宇漏水或者離婚案件,對相關範疇有經驗的調解員都有用武之地,收入也與個人表現掛鈎。即使鮮有人能在完成課程後立即成為全職調解員,但不乏有專業人士成功轉職成為全職調解員的例子,包括英國御用大律師等。
袁國強強調,雖然法律知識有助調解,但調解員無須具備律師資格,工程師、藥劑師及醫生等均有機會在一些知識產權爭議、醫療事故中擔任出色的調解員。惟他建議有志者可先修讀有關課程,了解調解是否適合自己,再決定是否投身行業。
他表示,調解訓練的價值遠超調解員職業本身,並舉例指不少海外企業的人事部人員都會選擇修讀調解課程,以更有效地處理企業內部衝突。香港一些學校亦與社福機構合作,為中小學生提供調解訓練,根據家長反饋顯示,學生在完成課程後處事更成熟,與同學及家人的關係有顯著改善。他指出,醫療行業也鼓勵員工接受調解訓練,以更好應對中小型醫療事故等。
截至今年6月30日,調評會名冊上有2,325名綜合調解員及346名家事調解員。袁國強坦言,和其他行業一樣,調解員的職業生涯充滿機遇與挑戰,鮮有人在完成課程後能立即成為全職調解員,「因為缺乏知名度與相關範疇的工作經驗,可能使起步艱難。有志者可先修讀課程了解更多,再決定是否投身行業。」
有英國御用大狀成功轉型
正如調評會要求調解員至少具備三年工作經驗,袁國強表示,人生閱歷對調解工作相當重要,很多成功的調解員往往在法律、社工、工程等不同領域累積工作經驗後,逐步成功轉型做調解員。類似例子包括不少社工兼職做家事調解員;有地產代理轉職為全職調解員後,在香港、澳洲和英國等地表現活躍;甚至有英國御用大律師轉職為全職調解員後獲得可觀收入。
他補充,調解服務的費用會因案件性質與調解員的資歷,以及市場需求與當事人對調解員背景的信任度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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