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健華(左)去年在區域法院被頒令須賠償女事主83.6萬元。 資料圖片
●「康橋護理服務有限公司」已於今年2月被頒令清盤。 資料圖片

涉嫌性侵輕度智障女院友的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去年在區域法院被頒令須賠償女事主83.6萬元,但他一直沒有支付賠償,終由女事主的母親代為入稟申請張破產。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再訊,法官陳建強指出,張健華必須遵守法庭判決,雖然他就民事案提出上訴,但法庭不會等候他的上訴結果,此外,該民事案的原審法官亦已拒絕向張發出上訴許可,因此頒令張破產。 ●香港文匯報記者 王僖

呈請方透露,張健華就民事案的判決向原審法官申請上訴許可,原審法官已拒絕其申請。張健華則稱會繼續向上訴庭提出上訴,又指原審法官未有處理其抗辯理據,強調閉路電視片段「都睇唔到有件咁嘅事」。張續指民事案有第二名被告,為一間公司,質疑該公司為何不需破產。呈請方即補充,該公司已於本年2月被頒令清盤。

資料顯示,「康橋護理服務有限公司」在民事案中,被頒令須賠償35.8萬元,女事主的家人其後申請該公司清盤,而高等法院聆案官已於今年2月頒令該公司清盤。張健華昨日在庭外表示,自己在民事案中被歧視,指原審採用傳聞證供,「全部都唔合法理」、「個法官瞇埋隻眼……對我哋有歧視咋嘛。」

不就破產令上訴:因為我無錢

他聲稱會上訴到底,上訴到特區終審法院,但破產令則不會上訴,又揚言:「破產都唔緊要,因為我無錢。」他指正就其他案件向其他人追債,現時破產官會代他追討那些金錢,笑稱:「破產因禍得福,更加好,破產官幫我追債。」

「康橋護理服務」須賠35.8萬元

張健華涉嫌於2014年8月與年輕智障女院友X非法性交,因X患創傷後壓力症及智障,不宜出庭作供,律政司最終撤銷起訴。至2018年,X的母親代為入稟區院,向張健華、「康橋之家」母公司「智友集團有限公司」及「康橋護理服務有限公司」索償。區院法官黃若鋒於2024年3月頒下判詞,指信納張健華曾性侵事主,而次被告「康橋護理服務」則未有履行應有的照顧責任,判事主一方勝訴,張須賠償83.6萬元,「康橋護理服務」則要賠償35.8萬元。至於「智友集團」則在審訊時與事主方達成和解。

根據「康橋之家」股東「智友集團有限公司」於2014年狀告張健華的一份強制令文件,文件提及被告張健華除了涉及X的性侵案外,另外亦因兩名不知名受害人,曾被警方拘捕。而涉性侵X的案件中,據知相關化驗報告亦有提及案件有「第一受害人」及「第二受害人」。換言之,累計有3名女院友疑被他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