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團體今早到高等法院外請願。圖片來源:團體供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逸飛)終審法院早前駁回反中亂港份子李柱銘、吳靄儀和何俊仁等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的定罪上訴,有市民團體今早(3日)分別到高等法院和中環永安集團大廈外請願,要求香港大律師公會、香港律師會正視和嚴懲大律師李柱銘、吳靄儀,律師何俊仁等人違反專業操守行為,主動撤銷這些人的律師執業註冊並重新修訂《行為守則》,規定大律師、律師一經被定罪幹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即喪失執業資格。

有市民團體今早到中環永安集團大廈外請願。圖片來源:團體供圖

「保衛香港運動」主席傅振中表示,是次請願行動要凸出終審法院駁回黎智英、李柱銘、吳靄儀和何俊仁等7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的定罪上訴。他指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等人知法犯法,更不停鑽香港法例的空子,企圖將非法行為合法化,其行為違反專業執業資格,要求香港大律師公會、香港律師會主動撤銷這些違法律師的執業註冊。

傅振中認為,現時香港大律師公會、香港律師會《行為守則》的專業運作,不會自動撤銷被法庭判處違反法例入罪的大律師、律師的專業註冊,要接獲投訴再安排紀律聆訊,違法者能繼續保有專業執業資格,這不合理也不公正。他強烈要求香港大律師公會、香港律師會修章,引入如《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做法,大律師、律師一經被定罪幹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即喪失執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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