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禮願、廣濟)新冠病毒感染肆虐下,新冠口服藥成為搶手貨,香港文匯報發現原本必須由醫生處方的新冠口服藥「亂賣通街」,甚至有藥房違規出售多款未在香港註冊的「山寨」新冠口服藥。昨日記者放蛇,6間藥房中有3間聲稱可出售新冠口服藥,每盒索價1,500元至2,500元,並能代為郵寄到內地。其中一名藥房職員稱,只要即場付款,無需出示任何「醫生紙」2分鐘後即有貨,並催促記者馬上付款,「唔買明天加價仲貴。」根據香港法例,目前只有兩款口服藥在港註冊,必須獲醫生處方及藥劑師監督下出售,藥房在客人無「醫生紙」情況下出售已屬違法;若出售未經註冊藥物也屬非法,有醫生指出亂食新冠口服藥,隨時禍從口入。
新冠口服藥被吹捧為「疫情救命丹」,近日在香港及內地被炒至「天價」。因為一盒難求,香港部分藥房看中這機會撈一筆,從不同渠道入口各種新冠口服藥,只要肯付錢,即日有貨,甚至可以代為寄到內地。
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佯裝成客人到旺角一帶藥房詢問有否新冠口服藥出售,結果6家藥房中有3家均表示「有錢就有貨」。記者發現他們出售的口服藥分為疑似「正廠正貨」,以及「副廠」生產的口服藥。其中一間藥房聲稱,有「正廠」默沙東生產的口服藥出售,每盒索價2,800元,「夠一個人份量,食到你康復,但無現貨,你先付訂金,明天(今日)來取貨。」
記者查詢入貨途經時,他煞有介事說:「總之係正貨,你唔需要知點得來。」他又聲稱,其他牌子的新冠口服藥也有售,隨後他展示印有多款「山寨牌」口服藥的圖片說:「你睇中邊款,我都可以幫你訂藥,幾日就有貨。」
目前,香港只有默沙東及輝瑞藥廠出產的口服藥,但昨日記者發現不少「山寨藥」,其中一間藥房表示,有一款印度出產的「新冠藥」,聲稱獲美國輝瑞藥廠授權,在印度生產,他說:「美國版的你買不到架啦,炒到成萬蚊一盒。呢款印度新冠平好多,每盒1,500元,保證是真貨!」但職員記者追問可否睇實物,職員提起戒心說: 「俾錢後2分鐘就有實貨你睇。 」
記者隨後到另一間藥房查詢,未料藥房職員叫價更高,開出每盒2,500元出售一款聲稱獲默沙東藥廠授權的印度版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新冠藥,着記者有買趁手:「你現在唔買,明天仲貴呀。2日前還是賣1,800元1盒,今日已炒到2,500元,你明天再來,肯定不是這個價了!」
職員聲稱,「藥倉不在香港,在內地,只要你俾錢,馬上在內地發貨,2至3天你內地親人便收到藥了。」為令記者信服,職員馬上拿出手機展示跟客人的微訊對話: 「你睇! 今日已有幾個內地客訂了,人家幾盒幾盒訂貨,過幾日,你想要(貨)也沒有了!」當記者追問有關新冠藥在香港是否有註冊時,職員即支吾以對說: 「放心啦,都是正貨,成份一樣的。」被問到需否出示醫生處方紙,職員則擰頭說: 「俾咗錢就得,唔使醫生紙,轉頭就會寄貨。」
香港衞生署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表示,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已批准輝瑞出產的Paxlovid (帕克斯洛維德) 及默沙東生產的Molnupiravir (莫納皮拉韋)註冊,該兩款新冠口服藥物只可向公私營醫療機構及醫生供應,註冊醫生可按需要向其病人處方有關藥物。《條例》規定處方藥物必須要按照醫生處方,在藥劑師監督下在註冊藥房售賣。任何人士非法管有及在沒有醫生處方情況下售賣第1部附表3毒藥,以及非法管有及售賣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即屬違法,每項罪行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兩年。
根據《進出口條例》(第60章),藥劑製品的進口及出口須受簽證管制,持牌批發商須就每宗藥劑製品的進口或出口事先申請由工業貿易署署長授權衞生署所簽發相關進口或出口許可證。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罰則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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