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字詞表》不是唯一真理
黃冠麟 學研社成員、文化工作者
漢字不同寫法或異體字很常見,我求學時曾將「老闆」二字寫成「老板」,老師認為兩種寫法都為社會接受,仍會酌量給分,同時會講清楚在香港地區的常用用法為「老闆」,令我感念一生。然而,三十年後的今日,當今校園卻會因為學生寫的跟教科書不一致,簡單扣分收場,甚至可能會被教師嚴斥不用教科書寫法,主要原因是自1990年有了《香港小學學習字詞表》作為參考標準。
教小學生寫字,學生苦、家長苦、教師更苦。小學中文教師掙扎於「正確」字形,家長要學生「寫得正確」,學生喊口寫寫寫、寫寫寫,擦完再寫,最後收回的功課可能又被打交叉。有家長教小朋友寫「慈」字,被教師批改後才驚覺「慈」字竟是草字頭(艹),這個討論甚至伸延至曾鈺成與本社社友陳凱文的正邪辯論。
我們要認清,學習中文的目標是讓學生能夠表情達意,我手寫我心,並以中文為鑰匙,開啟不同學科的大門。不同年代學習的中文字形存有差距。已為人母的朋友慨嘆,以往所學的一套字形,反被指為寫「錯」字,只好無奈抓住小肌肉未發達的小手按「間尺字」書寫,或忍痛下手,讓孩子落入擦擦寫寫的循環,長遠降低子女的學習興趣。
有學校提出教師要求學生筆畫正確、筆順正確即可,不宜斟酌於無關錯字、別字的地方。錯字和別字是兩個概念:錯字屬於書寫錯誤,以致字不成字,如將「式」字右方寫成「戈」;別字則是運用上的錯誤,如「幻想」寫成「幼想」、「重新」寫成「從新」。筆者認同該校的觀點。師者以傳道、受業、解惑為任,此二者影響文詞意思的正確表達,為師者應嚴糾不懈。如果以《字詞表》中一筆一畫必要跟到足,而教師又未具清楚解構字源的由來,只是着眼於所謂的寫對、寫錯,此等實是小學而大遺,未免捨本逐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