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工種 設抖暑三級制
紅黑警告部分崗位倡停工 指引非強制兩年後檢討
極端天氣下,香港酷熱天氣日數漸多,勞工處在炎夏來臨前宣布《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下周一(15日)實施,「工作暑熱警告」將劃分黃、紅、黑三級制,並將洗熨業、飲食業一併納入高危工種,再按不同崗位勞動程度分為輕、中、重及極重四類。指引規定當暑熱警告生效,各勞動工種的工作和休息安排,如最嚴重的黑色警告生效時,重及極重勞動崗位(如紮鐵、搬運工人)必須暫停工作,輕、中勞動崗位每小時分別休息30及45分鐘。惟指引沒法律效力,僱主不遵從亦無刑責,兩年後再檢視是否立法。
酷熱天氣日數增多,影響戶外工作者健康。過去兩年勞工處巡查隊平均每年到工地巡查2.6萬次,去年因應僱主的防中暑措施共發出100封警告信,較前年14封大增。勞工處制定最新的《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詳細規定熱壓力風險評估時應考慮的各項風險因素及建議的控制措施,當暑熱指數介乎30至32時便發出黃色警告,表示部分工作環境的熱壓力頗高;指數達32至34時則發出紅色警告,代表部分工作環境的熱壓力甚高;當指數大於或等於34時,就會發出黑色警告,代表部分工作環境的熱壓力極高。
此外,指引中亦提出在不同警告級別下,在戶外露天環境從事不同勞動量工作的僱員每小時的建議休息時間,相關戶外崗位按勞動量分為四類,僱主可綜合考慮不同因素後調整僱員的休息時間,其中「輕勞動」工作包括保安員、物業管理員;「中等勞動」如廚師、清潔工等;「重勞動」如搬運、釘板工人等;及「極重勞動」包括紮鐵、棚架工人。不同工種在各警告下的建議休息時間有所不同(見附表)。
商界稱指引複雜難執行
勞工處高級職業環境衞生師(發展)黃志清昨在發布會表示,工作暑熱警告會透過天文台網站及其手機程式、「香港政府通知你」手機應用程式等發布,警告生效後至少會維持一小時,其後每隔一小時自動更新或取消,若期間暑熱指數上升至更高級別,將發出更高級別的警告信號。
勞工處副處長(職業安全及健康)馮浩賢表示,根據過去六七年的天氣情況,期間沒有一日的天氣達到要發出黑色暑熱警告的條件,達紅色暑熱警告也只有數天,黃色則有52天。惟由於各行各業不同職位的工作性質和要求有所不同,故指引無強制約束力,僅要求僱主及僱員以指引作參考。若出現工人因中暑而身亡案件,指引可作為執法單位的重要執法依據。他又指,僱主及僱員應參考指引的準則和建議,以風險為本及共同協商的原則,定出合理及雙方同意的方案;因暑熱警告而獲額外休息時間的僱員,僱主不應無故地不發放他們的工資、勤工獎或津貼。
香港建造商會會長林健榮昨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工人在酷暑下工作確實辛苦,但新指引的規定過於複雜,實行難度大,亦可能阻礙工程進度。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黃平表示,新指引終歸不是法例,不具法律效力,不排除部分判頭或僱主為節省成本而拒絕執行,促請指引實行一年後檢討。勞聯立法會議員林振昇、周小松亦認為相關指引過於保守;勞聯促請一年後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