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香港發展家族辦公室業務的政策宣言》8項政策措施

  1 新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以原有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為基礎,投資門檻建議會較原有要求倍增。除以港幣計價的資產外,亦會考慮以人民幣計價的資產。

  2 提供稅務寬減

  如獲立法會通過,由單一家族辦公室在香港管理的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將獲利得稅豁免。

  3 提供便利市場措施

  證監會最近發表了釐清有關發牌要求的簡易參考指南,其中有專為家族辦公室而設的指引,證監會發牌科亦已設立專責溝通渠道。

  4 成立香港財富傳承學院

  政府會資助成立香港財富傳承學院,為行業從業員和財富繼承者提供人才培訓服務。

  5 推廣機場的藝術品貯存設施

  機管局正積極研究在機場設立藝術與珍品的貯存、展覽和鑒賞設施。

  6 發展香港成慈善中心

  計劃提高獲豁免慈善團體可在家族投資控權工具享有實益權益的程度。

  7 投資推廣署FamilyOfficeHK專責團隊

  會擴大職能,提供協調財富擁有人推展慈善業務及協助教育相關事宜等服務。

  8 新的家族辦公室服務提供者網絡

  提供雙向渠道,讓政府和業界就最新政策發展作溝通,亦可以此借助業界的全球網絡,向家族辦公室宣傳推廣香港各種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