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家庭離婚分產 錯選地點影響人生

  圖:全面恢復通關以來,有律師行所接收的新客戶中,竟有一半是諮詢離婚事宜。
  圖:全面恢復通關以來,有律師行所接收的新客戶中,竟有一半是諮詢離婚事宜。

  小別雖然勝新婚,但三年疫情無法相見,感情可能早已生變。自香港與內地全面恢復通關以來,衛達仕律師事務所(Withers)家事法律顧問團隊接收的新客戶查詢中,竟有高達一半諮詢離婚事宜是牽涉跨境婚姻。既然走到離婚這一步,法律程序或者不可避免,但是,到底是在內地還是香港辦理離婚,其實也有很大不同。\大公報記者 趙建強

  香港與內地有不同的法律制度,在離婚的執行上也有很多不同之處,對於離婚的當事人來說,這些制度的差異或許將會影響到他們的人生軌跡和家庭未來。衛達仕律師事務所領導香港離婚及家事法律顧問團隊的合夥人曹喬菱律師(Jocelyn Tsao)說:「對於跨境婚姻的雙方,首先要考慮的,就是在哪裏辦理離婚手續比較好。」

  內地承認香港法院家事判詞

  曹喬菱指出,在港住滿三年以上、有計劃長期在港居住、或財政及家庭生活與香港有密切緊密關係,都可以選擇在港離婚。而不少跨境婚姻,夫妻其中一方仍為內地居民,相信亦符合內地資格,所以很多夫妻都可以有多於一個離婚選擇地。

  對於如何選擇,曹喬菱解釋,例如資產是否主要在香港,或夫妻旗下有公司在香港註冊,都可以考慮在港辦理。但假如企業營運、資產都主要位於內地,則香港未必是最適合辦理手續的地方。「如果子女在港居住、讀書,夫妻雙方對如何安排子女去向有爭議,或許在港審訊會比較好。」曹喬菱稱,無論如何,雙方可以先在香港法庭審訊,法庭會給出何處才是最適合辦理離婚的判決。

  此外,本港於2021年5月通過《內地婚姻家庭案件判決(相互承認及強制執行)條例草案》,並於2022年2月15日開始執行,條例訂明於香港家事法庭審判的結果,如資產、子女分配等判決,內地也會承認並按照本港法院判詞執行,對一些跨境婚姻相信也有很大幫助,毋須在內地再次「打官司」。不過曹喬菱強調,有關條例剛剛通過,至今仍未有案例,因此難言實質效果和作用。

  在港離婚須做全球財產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在港離婚夫妻雙方有責任去做全球財產披露,衛達仕律師事務所離婚及家事法律顧問團隊合夥人高崑峰律師(Billy Ko)強調,除非雙方已達成和解協議,否則每一宗離婚個案,雙方都需要披露最少12個月內的銀行月結單、3個月內的信用卡資料、旗下公司兩年內的財務報告,以便法庭作為雙方財產分配、贍養費等的參考,如果披露失實屬犯罪,可能面臨監禁。高崑峰說,內地似乎沒有類似要求,對一些不願披露太多個人資產的夫妻,香港就未必是最佳的離婚地點。

  高崑峰強調,香港法院審訊離婚申請時對任何人、任何國籍、任何性別都會一視同仁,也不會考慮結婚地點,及是否有一方不是港人,無論雙方是港人,或均是內地人,都會以同一套準則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