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典故解讀/臨江之麋

  解釋:

  比喻依託別人庇護而忘記自己的身份,一旦離開了被庇護的環境,就會招來禍害。

  出處:

  「臨江之人,畋得麋鹿,畜之。」

   《柳宗元集·三戒》

  典故:

  據說有個臨江人,在打獵的時候捉到一隻麋鹿,見到麋鹿甚是可愛,就將牠帶回家飼養。

  但是剛帶着麋鹿進門的時候,家中的獵狗就垂涎三尺了,以為是今晚的晚餐。那人對獵犬的貪婪感到憤怒,於是就恐嚇那群獵犬,同時每天都會抱着麋鹿接近獵犬。一來讓麋鹿不再懼怕獵犬,同時又讓獵犬們知道這不是食物,而是主人的寵物。

  如此一來,獵犬們都明白了主人的意思,也按照主人的意願和麋鹿一起玩耍。而麋鹿每天都和獵犬們一起玩耍,漸漸長大之後忘記了自己是麋鹿這件事情,以為獵犬都是他的好朋友,還經常在獵犬面前打滾。但是獵犬們雖然和麋鹿玩耍,不過玩的時候總是不自禁地舔着嘴唇,要不是懼怕於主人,恐怕就要吃掉麋鹿了。

  三年後,麋鹿一次外出遊玩。在路上見到一群獵犬,便走過去希望一起玩耍。獵犬們見到這情景既是高興,也十分憤怒。一來是竟有送上門的獵物,又覺得這隻麋鹿不識好歹,竟敢侵犯自己的地盤。於是就蜂擁而上,吃掉了麋鹿,麋鹿至死也不知道為何自己會死於獵犬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