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海漫遊/《再見異獸》 「動物世界」裏的文化博弈\谷中風
《再見異獸:明清動物文化與中外交流》是復旦大學歷史系教授、香港中文大學翻譯研究中心名譽研究員鄒振環的新著。本書圍繞一四○五年鄭和下西洋至十八世紀乾隆時期出現在中國大地上、文獻中或國人想像裏的珍禽異獸,展開了一場專業嚴謹而又妙趣橫生的動物之旅。
本書除導論和全書結語外,共分四編十一章,前兩編主要分析了鄭和下西洋、明末清初西方耶穌會士及其編譯的地理學圖書對於動物知識建構的影響,後兩編則關注典籍中的動物知識與譯名,以及動物譜圖與中外知識互動。應該說,這是一本專業而有趣的書。
珍禽異獸
說它專業,是因為本書作為動物史和動物文化的學術研究,建立在深厚的文獻基礎之上,特別是作者運用了明清間《坤輿萬國全圖》《職外方紀》《坤輿圖說》《獅子說》等漢文西書,以及《澳門紀略》《獸譜》《海錯圖》等明清動物文獻,還有晚清出洋人士的記載等,着意勾陳動物知識譜系及其建構,從中西動物交流中發掘不同文化系統接觸時的互動策略及新知識的生成。
說它有趣,是因為對於作者在書中介紹的內容,或許正好處於不少讀者的知識盲區。比如,長頸鹿為何被認作瑞獸「麒麟」,海豚、犀牛、鬣狗又曾分別對應着「仁魚」、「鼻角」、「意夜納」等不明覺厲的名稱,大象在東亞文化中具有何種地位,等等。在本書勾勒的神奇動物世界中遊覽,頗有近來網上流行的「熱門生物鑒定」視頻即視感。
麒麟來了
對於麒麟故事的分析,是本書的重頭戲之一。由此也可見全書寄意所在。麒麟本是中國古人幻想出來的一種獨角神獸,被尊為「仁獸」「瑞獸」,並賦予其「獸之聖者」的美譽。麒麟現身被認為盛世降臨的標誌。民間也有麒麟送子、鎮宅麒麟等說法。不過,誰也沒見過這種神獸。直到長頸鹿出現,一直是個傳說的麒麟才借鹿還魂般有了「真身」。
關於長頸鹿的記載,最早可能出自晉代李石的《續博物志》,書中說非洲有一種異獸,身高丈餘,頸長九尺。宋代趙汝適的《諸蕃志》中則把這種「狀如駱駝,而大如牛,色黃,前腳高五尺,後低三尺,頭高向上,皮厚一寸」的動物稱為「徂蠟」。不過,把這種異獸和麒麟聯繫起來,源於鄭和下西洋。永和十二年(一四一四年)榜葛剌國(今孟加拉)進貢了一頭長頸鹿,引發朝野轟動。此後鄭和的幾次下西洋活動,都肩負着督促「麒麟貢」的使命。如果沿途各國無意上貢長頸鹿,鄭和團隊便自行購買,七次「麒麟貢」中目前可考的至少有兩次的長頸鹿是買的。由此可見,麒麟貢的禮儀功能遠大於經濟功能。
鄭和及其隨員或朝臣將其名「祖剌法」譯作「麒麟」,被作者認為是「聰明的譯法」,因為「麒麟」發音和索馬里語「徂蠟」接近,更重要的是把這種新動物和祥瑞之兆聯繫了起來。「這一動物譯名可以向世人表示因為大明上有仁君,才有此瑞獸的到來。」明成祖果然十分高興,令畫師作麒麟圖,傳賜大臣。大臣們也紛紛獻上「麒麟頌」,這些詩文彙編起來竟有十六冊之厚。
而據見過宮中畫師所作麒麟寫真的人記載,「全身似鹿,但頸特長,可三四尺耳。所謂麕身、牛尾、馬蹄者近之」,並特意說,和一般畫中想像的「麒麟」模樣「迥不類也」。或許我們可以理解為,長頸鹿化身「麒麟」是一次有意的誤讀,用書中的話說,是「物靈政治」的需要,目的是確立和展示以明朝為中心的中華朝貢體系。如史學家何芳川所指出的,長頸鹿的進獻,已經脫離了它本身物的意義,成為一種精神的東西,它象徵着一個理想的實現、一種境界的達到、一項功業的滿足。當長頸鹿成為「活麒麟」,它就變成了一種外交符號或潤滑劑,亞非國家藉此可以尋找彼此共同的利益和文化上的相互契合點。
動物知識
武俠小說裏常有「隔山打牛」的描寫,在文化交流中,也有類似的現象。書中講到,在華天主教傳教士一度把佛教作為自己的主要攻擊目標,使用的方法是抹殺「貢獅」的歷史。獅子不是中國本土的動物,但很早就從西域輸入過。而且,隨着佛教的傳播和流行,獅文化越來越深入國人生活。獅子和佛有了某種文化關聯,比如所謂「佛門獅子吼」。然而,一六三六年抵華,曾在澳門大三巴教堂附近的聖保祿學院學習漢語的利類思在其編譯的《獅子說》中卻認為,一六七八年葡萄牙國特使白壘拉向康熙皇帝獻獅,才開啟了活獅入華。書中這樣說道:「獅子至中國,或由陸路,或由水路。由陸路勢所不能。蓋利未亞洲係獅子生產之地,陸路距中國四萬餘里,……何由得進獅子來中國。」他的結論是,「屬國所進者,特獅皮而已」。利未亞,即非洲。書中辨析,這種說法和史實不符。從文獻來看,長安城奇華宮附近的獸園就養着獅子。而鄭和下西洋後,很多貢獅「假道滿剌加,浮海至廣東」,一度還形成了貢獅高潮,引起朝臣的勸諫。作者認為,利類思長期在華傳教,到過北京、四川等地,應當見過各地的石獅雕刻,之所以要「重寫」獅子進入中國的歷史,目的是動搖獅子與佛教的聯繫,轉而讓在中國已經建立了「群眾基礎」的獅子與佛教脫鈎,為天主教背書。正如利類思在《獅子說》所說,「今述獅之像貌、形體及性情、力能,不徒以供觀玩暢愉心意而已,要知天地間有造物大主化育萬物、主宰安排,使物物各得其所,吾人當時時讚美感頌於無窮雲」,一番話道出了這場「獅子爭奪戰」的真義所在,也讓我們看到動物知識塑造中的文化碰撞。
同樣的故事也發生在前面提到的長頸鹿身上。南懷仁繪製《坤輿全圖》時,特別改用「惡那西約」(Orasius)作為長頸鹿的音譯。在他看來,明代文獻把長頸鹿譯作「麒麟」抹去了其異域痕跡,「甚至掩飾了這一動物的跨國性,不利於中國人對這一本土沒有的新動物本身的生物學認知,更無助於域外動物知識在華的傳送」。到了晚清,出洋使團在國外又見到了長頸鹿。總理衙門章京志剛在倫敦「萬獸園」看到了被他稱為「支列胡」的長頸鹿,並認為,西人的萬獸園雖然動物多,但都是「凡物」,「麟、鳳必待聖人出」。他或許並不清楚,這「形似鹿」,「仰食樹葉,不待企足」的怪獸,當年就曾被稱作「麒麟」。後來,長頸鹿還曾被譯作「鹿豹」。清末出國考察「五大臣」之一的戴鴻慈在日記中記錄了參觀「鹿豹」,並表示:「鹿之為鹿,必不得強名之以古代之麟」。
書中還介紹,「長頸鹿」這個名字早在一八四○年代已被使用,但直至二十世紀二十年代才成為該動物正式中文名,此時距永樂十二年(一四一四年)的麒麟貢,已有五百多年了。這個過程充分反映了西方動物知識在中國本土化的過程及其與中國文化的調適,恰如作者所言,「沉澱在動物譯名中因時因地因人而異的複雜變化,亦可見一部濃縮的文化交流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