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發展再生能源重在規模實效
本港三年多前落實「上網電價」政策,堪稱鼓勵民間發展綠色再生能源的一項突破,但效果如何見仁見智。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昨日撰文表示將盡快公布上網電價檢討詳情,有意下調上網電價的定價水平,以平衡社會整體利益。綠色能源是大勢所趨,但對香港來說,最重要的是要盡快見到規模效益,讓市民、社會真正得到實惠,這才是綠色環保的可持續之道。
根據特區政府與兩電訂立的「管制計劃協議」,兩電以每度電3元至5元的定價,購買民間以太陽能或風力系統所產生的綠色電力,再駁至公共電網,這個定價比兩電平均每度電1元多的售價高出不少。政府以利誘方式鼓勵民間參與發展再生能源,無疑是必要之舉,因為購買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成本不菲,譬如一套太陽能發電系統至少要10萬元,沒有鼓勵措施就缺少參與意願。另一方面,電力公司為了在利潤管制方面與特區政府達成共識,也願意作出配合,以示支持綠色能源的大方向。
但誰都看得出,這一計劃存在天生「缺陷」。首先,兩電回收的民間綠色能源價格遠高於自己賣電的平均價格,回收的電力越多,損失越大,這是難以調和的矛盾;其次,民間綠色能源能否上網,決定權在兩電,而不在政府。一再有報道稱,電力公司在審批方面並不十分積極,有拖延問題,今次特區政府有意下調上網電力的定價水平,並不令人意外。
下調上網電力定價符合兩電利益,但會否打擊民間生產綠色能源的積極性?事實上,有關政策的有效期限是到2033年,現在只剩下11年,回報期越短,上網電價越低,民間顧慮投資太陽能或風能難回本,有可能止步不前。
政府、電力公司、民間在上網電價方面的博弈,反映香港在推動綠色能源、減碳減排方面困難重重。香港能源主要來自煤炭、核能及天然氣發電,綠色再生能源的比例很低,即使根據政府公布的2035年藍圖,再生能源也只能滿足香港約3%-4%的電力需要,其中太陽能僅佔1%-2%。以香港200多萬戶家庭計,十多年後太陽能僅可以為2萬多至4萬多家庭提供電力,只能說是聊備一格。相比之下,新加坡在2030年的太陽能發電就能滿足35萬戶家庭的需要,比香港超過十倍以上。
新加坡並非綠色能源方面的「模範生」,走在全球綠色能源前列的德國,20年來已有所成,目前再生能源已能滿足該國一半的電力消耗,其中太陽能約佔一成;到2030年,綠色能源將佔該國發電總量的65%。
相比先進地方,香港在發展綠色能源方面起步遲,效益低,看起來措施不少,人有我有,其實是姿勢大於實際。最諷刺的是,一方面高喊減排環保,另一方面能源消耗不減反增,浪費相當嚴重。譬如去年香港耗電量比前年增加近4%,其中4至5月的用電量,更較上一年同期增加逾一成。如此一來,香港雖有2050年實現碳中和的目標,要落實談何容易。
氣候問題被視為疫情之外,影響人類未來的兩大主題之一,綠色再生能源的重要性再怎麼強調都不過分。正如不少人指出,香港發展再生能源的天花板,在於電力公司投資愈多、利潤愈高的結構性問題。這個問題不解決,綠色能源就難有效益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