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議政事】「612」邊呻窮邊養義務律師


  稱剩3600萬籲捐款 竟撥逾千萬搞資助計劃

  趁去年唔少暴徒被捕,「612人道支援基金」向「黃絲」籌咗逾1.6億元去「支援手足」。明明咁大筆數,信託人之一嘅吳靄儀日前就呻「612基金」開支急增,要大家繼續捐款,先應付到未來年半嘅支出。不過,佢又話為咗畀年輕律師累積經驗,「612基金」要再撥備過千萬元,推出所謂「第二位大律師」資助計劃。呢頭呻窮,轉頭又話要使過千萬畀年輕律師「累積經驗」。唔少網民都覺得「612基金」班所謂嘅「義務律師」不過係假義務,「律師不為錢為正義?咪講笑啦,狀棍!」■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書蘭

  吳靄儀日前聲稱,現時「612基金」嘅存款只剩返約3,600萬元,而「612基金」要再為所謂「第二位大律師」資助計劃撥備逾1,500萬元,等啲同被告「手足」「建立咗互信」嘅大律師,可以繼續支援已經有法援律師嘅被告,「讓更多未獲得足夠經驗的年輕律師透過參與案件累積經驗。」

  聲稱讓年輕律師儲經驗

  唔少同路人聽到原來「612基金」咁快用咗咁大筆錢,仲諗住請埋啲無經驗嘅「義務律師」嚟「累積經驗」,都大嗌掠水。「熱血公民」副主席鄭錦滿日前就喺facebook發帖揶揄所謂「義務律師」根本就會收錢,「有冇聽過『義務手足』、『義務抗爭者』呀?預設係冇錢收,咪冇呢啲詞彙囉。……我尊重專業㗎,收費係應該嘅,咁但係就唔好叫『義務律師』丫(吖)嘛。」「Wong Wong Peter」就話:「律師唔可以收順啲咩,為了『手足』應該義務啦。簡直係吸血鬼,食人血饅頭。」「Jacky Chan」亦問:「點解律師唔收平啲?」

  「羅開」就解釋:「啲律師知道有讚(贊)助會否獅子開大口,例如醫生知你買了保險,知道賠償金額後就會claim(索償)盡。」

  有「手足」就鬧爆呢個所謂「第二位大律師」資助計劃。好似fb專頁「黑群義工」就發帖話呼籲大家停止對「612基金」及「星火」捐款,話佢哋幫唔到「手足」。「Tesco Lau」就爆晒粗:「叫人捐錢比(畀)你啲新律師學野(嘢)?攞啲『手足』前途去試,去攞經驗?出黎(嚟)呃錢食人血饅頭就行×開啦,咪再呃香港人!」

  網民譏變「教育基金」

  「Yip Chan」形容:「所謂『救人基金』變『教育基金』,呢啲咁正既(嘅)騙案,不勞而獲的律師團,咁就用到個(嗰)幾千萬,淨(剩)返一千萬既(嘅)時候點算?到時佢會話唔夠錢,告急!又可以(繼)續玩幾年。」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都話:「如果咁偉大要幫班『手足』,咪唔好收律師費囉!叫人去衝、去送頭,原來為咗賺過億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