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批准強積金修例 首階段「全自由行」料明年落實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費小燁)《2025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修訂)規例》昨日獲立法會批准,為落實強積金「全自由行」首階段方案提供必要的法律基礎。在考慮受託人加入積金易平台的進度、完成所有必要的行政及其他準備工作所需的時間後,並徹底做好風險管控的情況下,香港特區政府預計明年內落實「全自由行」首階段方案。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作為落實「全自由行」的第一步,首階段方案將有助加強新聘僱員對其強積金權益的管控,鼓勵他們更積極管理強積金戶口及投資策略。方案亦有助推動強積金市場競爭,促使受託人繼續降低收費、提升基金表現和服務質素,從而充實勞動人口的退休儲備。
今年5月1日或以後入職可飲頭啖湯
落實「全自由行」首階段方案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將在憲報刊登公告另行公布具體實施日期。屆時在2025年5月1日或以後入職的僱員(新聘僱員)可在每個公曆年內一次,或在累算權益轉出的強積金計劃的管限規則容許的情況下,在每個公曆年內多於一次將現職僱主所作的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全數從僱主參加的強積金計劃的供款賬戶轉移至他們自選的強積金計劃的個人賬戶。
至於惠及2025年5月1日前入職的僱員的次階段方案,許正宇表示,將於明年內開展相關修例工作,以盡量縮短實施兩個方案之間的時間。
積金局主席劉麥嘉軒歡迎修例獲得批准,為強積金制度發展另一個重要里程碑鋪路。她指「全自由行」首階段方案落實後,加上「積金易」平台全面運作所提供的便利,能夠鼓勵僱員更積極管理他們的強積金投資,並有助促進市場競爭,從而進一步創造減費空間。
為配合首階段方案於明年內落實的目標,積金局積極推進相關籌備工作,並會全面配合政府於明年內開展次階段方案的修例工作,讓既有僱員可早日受惠於「全自由行」,在管理強積金權益方面享有更大選擇權 。積金局會透過宣傳及教育活動,協助僱員、僱主、強積金中介人和其他持份者掌握「全自由行」的具體操作和安排。
議員倡增轉移頻次應對市場變化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琼認為採取「兩步走」的工作安排,有助於在經濟困難時期為僱主提供緩衝,同時確保「全自由行」盡快通過。她建議加強宣傳工作,包括增加更多宣傳大使,讓打工仔能更好地理解最新安排並管理自己的資金,同時考慮將有合理回報的政府基建發行的債券留給強積金投資者優先認購,以提供更穩定的收益,惠及市民。
立法會勞工界議員梁子穎指出,考慮到涉及現有僱員的安排確實較為複雜,並需設立全新的賬戶,政府提出分兩階段推進修例工作是一項務實安排,「既能讓這項重要的優化措施盡快惠及新入職僱員,同時也能為積金局和業界為第二階段修例工作提供足夠的準備時間。」但他建議政府容許增加「僱主強制性供款專項賬戶」轉移頻次,讓僱員能更靈活地因應市場變化調整投資策略。
立法會金融界議員陳振英亦指出,未來幾年的金融市場變化可能更大更快,如容許可一年轉移兩次或兩年三次能更易應對市場變化,提升制度的彈性與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