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三:藥名一字之差誤導不熟繁體字旅客

影射藥商標或藥名一字之差,已能誤導不太熟悉繁體字的旅客,記者在一次「放蛇」中甫進店即見有陳列多款知名藥品的影射藥,包括正牌「太和洞久咳丸」被影射改名成「太禾洞久咳丸」及「太和久咳丸」,「太和洞」「太禾」及「太和」在熟悉繁體字以及了解品牌名稱的港人眼裏是截然不同的,但在旅客認知裏,久負盛名的名稱可能只是「久咳丸」,對「太和洞」印象含糊,大概只記得讀音,因此驟眼看「太禾」、「太和」這些名稱可能都是差不多。
由於店內櫥窗同時展示兩款影射的「久咳丸」,分別是「太禾」及「太和」牌,前者較大樽,後者較小,記者於是以普通話詢問兩款「久咳丸」的分別,女職員遂聲稱前者是家庭裝,另一款疑則是方便隨身帶出門的輕便裝。記者又拿起兩款「久咳丸」細細打量,確認並非正貨廠家生產,遂刻意詢問「這一隻是否『最正宗』的太和洞?」女職員聞言不作回應,稍作猶豫就從櫃枱底下取出正貨「太和洞久咳丸」,並且說:「這隻好貴,一pack700多元。」正品的價格較其他大型連鎖店貴上七八成。最後記者以70元買了一盒久咳丸的影射藥。
專家拆解
「太和洞」「太禾」及「太和」三個相似名稱的確存在誤導成分,但的確是不同字眼,且商標細節存在明顯差異,當消費者只說想買「久咳丸」,未有特別要求哪款品牌時,職員提供任何一款「久咳丸」都不能斷定其有欺騙意圖。
外加職員極其謹慎,當記者問「這隻是否最正宗」時,職員立即提供正貨,完全避開了現有《商品說明條例》對不良營銷手法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