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法官續引導陪審團 稱控方指兩被告在庭上說謊

  8人涉2020年初醫院及口岸爆炸案,昨日在高等法院進入第159天審訊,法官陳仲衡第九日引導陪審團裁決。

  在總結首被告何卓為及第四被告張家俊的自辯證供時,陳官提到控方盤問兩人時均指兩人在庭上說謊:何辯稱其中一個涉案群組訊息是由中學師弟「阿蛋」發出,但實質是由何本人發出;張兩度否認曾到機場及曾購買飛往台灣的機票,直到控方展示出入境紀錄後才同意自己曾到過機場及一度辦理出境手續。

  陳官指,何卓為在控方盤問下辯稱自己是受文件誤導,才將自己在其中一個涉案群組發出的訊息,誤以為是由中學師弟「阿蛋」發出。何又辯稱自己曾被警員威逼利誘,事後要送院及眼部視力受損,但醫生報告指在檢查後,排除創傷性原因,而何在佩戴眼鏡後亦擁有正常視力。

  在總結第四被告張家俊的自辯證供時,陳官提到控方盤問張時曾問張於2020年1月3日有否到過機場及曾購買當日飛往台灣的機票,張否認。控方又指Telegram訊息顯示「Alpha Force」與Rachel相約當日前往台灣,但「Alpha Force」最終未能趕上飛機,訊息間更提到「揾你呀張家俊」,張仍否認自己當日有到過機場。

  後來,控方展示張的出入境紀錄,張始同意自己於當日到過機場及一度辦理出境手續,但辯稱自己當日和女友在大館看表演,並答應女友會陪她一整天,但後來「大隻仔」提醒他當晚要前往台灣,他和女友因此吵了一架,而女友後來離世,那次也成了兩人最後一次在大館看表演,因而刻意忘記當晚曾去機場一事云云,又不同意因為要否認自己是「Alpha Force」而故意說謊。

  另外,警方在張家俊住所搜出三部手機,均有涉案Telegram訊息,張辯稱其中兩部手機不屬於他,並稱其中一部屬於「大隻仔」。對屋內一部內有涉案「墓碑型炸彈」3D設計圖的手提電腦,張辯稱該電腦屬公司電腦,平常由同事「Rachel」或「大隻仔」使用,相信該3D設計圖與Rachel有關。剩餘的一部手機,張確認屬於自己,但辯稱手機內的Telegram訊息可能因「多重登入功能」而存在,否認相關訊息由他發出,而手機內賬號「Alpha Force」亦非由他獨自使用。

  陳官表示,案件將近完成引導陪審團,預計下周一(9月1日)再用約1個多小時便可讓陪審團退庭商議裁決。案件押後下周一續審。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