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發表刑檢年報:依法檢控不受任何干涉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蕭景源)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昨日發表年報《香港刑事檢控2024》,回顧律政司去年的檢控工作,強調所有檢控決定均按法律、證據和《檢控守則》作出,不會考慮亦不會受任何不相關的因素影響,例如政治或個人利益、媒體或公眾對決定可能產生的反應,以及檢控人員的個人感受或信念。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在年報的序言中強調,基本法第六十三條確立的檢控獨立這項基本原則是運作的基石,讓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她亦表示刑事檢控科會繼續致力保持工作透明度及問責性,鞏固市民對本港刑事司法制度廉潔高效的信心。

  年報詳述刑事檢控科各個分科處理的重要案件,包括本港首宗援引《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所訂罪行作檢控的案件,涉及黃振強等人一項殺害警員的計劃。年報亦列出2024年裁判法院、區域法院及原訟法庭包括認罪案件的定罪率,分別為68.9%、96.0%及91.8%。

  96.7%案件符合服務承諾

  刑事檢控科除處理出庭檢控的工作外,也向政府決策局及執法機關提供總共17,740份涉及刑事事宜的法律指引。在所有尋求法律指引的案件中,96.7%符合服務承諾,即在14個工作天內作出回覆,而2023年則是95.3%。

  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在序言中指出,本年度工作回顧的主題為「自主透明、勇於承擔、踐行公義的新時代檢控工作」,旨在反映律政司恪守的核心價值,致力應對多變的刑事罪案趨勢。一如既往,基本法第六十三條確立的檢控獨立這項基本原則是運作的基石,讓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並且繼續致力保持工作透明度及問責性,鞏固市民對本港刑事司法制度廉潔高效的信心。自主透明和勇於承擔的原則共同指引着檢控工作的方方面面,確保法治得以維護,公義亦得以實踐並彰顯人前。

  楊美琪強調,律政司一切工作皆以公眾利益為依歸。檢控人員作為秉行公義者,肩負為社會和代表社會行事的崇高使命,而檢控程序的各個階段均顯示檢控人員有責任這樣做,確保最符合公眾的整體利益。公眾有合法權益看到公義的伸張(無論其形式是裁定被告有罪或無罪)沒有出現不當拖延,故律政司如提出檢控,就會盡力確保案件獲迅速審理。

  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在去年11月27日至29日主辦第11屆國際檢察官聯合會亞洲及太平洋地區會議,會議的主題為「科技時代的高效檢控服務」,來自超過30個司法管轄區的資深檢控人員、高級官員及知名學者聚首一堂,就有關調查和檢控科技罪行的最新議題及事宜展開有意義的對話,凸顯香港一直致力推動國際合作,不斷追求最高的檢控水平,力臻卓越,同時印證香港在「一國兩制」原則下維持穩健的法律制度,並獲得祖國的堅實支持。